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洛阳市洛北建成区路网建设工程等九个项目贷款资本金及回购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

2010-08-11

——2010年4月2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志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洛阳市洛北建成区路网建设工程等九个项目贷款资本金及回购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有关内容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以下说明:
    一、融资需求
    为加快洛阳城市建设步伐,确保我市2010年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拟由洛阳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融资主体,对洛阳市洛北建成区路网建设工程等9项工程项目实行“企业投资建设、政府一次回购、资金分期支付”的回购模式,运用政策性银行贷款和争取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投融资建设。本次申请贷款建设工程九个项目总概算为229767.64万元,申请贷款规模162543万元。
    (一)洛阳市洛北建成区路网建设工程62810.24万元,申请贷款47000万元。
    (二)洛阳新区核心区路网完善工程16499万元,申请贷款12000万元。
    (三)洛阳新区核心区客运南站周边路网建设工程34010.11万元,申请贷款25000万元。
    (四)龙门大道改造工程20140.93万元,申请贷款13600万元。
    (五)希望路44668.39万元,申请贷款29800万元。
    (六)伊洛大道33005.17万元,申请贷款21500万元。
    (七)东郊雨水泵站及配套管道建设工程5430.52万元,申请贷款4400万元。
    (八)断头路打通工程6596.24万元,申请贷款4618万元。
    (九)过街天桥建设工程6607.04万元,申请贷款4625万元。
    九个项目贷款资本金及回购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贷款期限10年至12年,年贷款利息按银行基准利率5.94%,按12年贷款期限计算,利息总额54320万元,本息合计216830万元。目前已正式向国家开发河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贷款,九个项目的前期规划、环评、土地、可研立项等要件均满足银行贷款规定。
    二、还本付息方法
    按12年贷款期限计算,九个项目从工程开工第25个月起开  始还本付息,期初借款余额162543万元,偿还本金9475万元,支付利息9374万元;第4年偿还本金11100万元,支付利息8763万元;第5年偿还本金14100万元,支付利息8014万元;第6年偿还本金15600万元,支付利息7132万元;第7年偿还本金16200万元,支付利息6188万元;第8年偿还本金16700万元,支付利息5210万元;第9年偿还本金18800万元,支付利息4156万元;第10年偿还本金19450万元,支付利息3020万元;第11年偿还本金20200万元,支付利息1842万元;第12年偿还本金20918万元,支付利息621万元。利息按季支付。
    三、还款能力测算
    (一)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政府财政收入不断提高,2009年市区级一般预算收入为62亿元,按平均每年10%增长计划,10年后我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可达161亿元。
    (二)近几年我市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区开发建设投资的同时,政府加大对土地储备开发经营。目前,我市已储备开发土地3068亩,根据开发计算,2009年至2019年可出让土地2865亩,按每亩70万元计算,预计可获得土地出让收入20.06亿元。
    (三)2009年我市城市建设维护费收入为3.41亿元,按每年递增10%计算,预计2010年至2019年城市建设维护费收入合计为59.78亿元。
    (四)2009年预算安排用土地收入偿还贷款5.5亿元,城市建设维护费1.1亿元,其他收入1亿元。目前,已用土地收入偿还贷款本息4.78亿元,城市建设维护费偿还贷款本息0.9亿元,有其他偿还贷款本息0.8亿元。
    由此可见,我市现有的财政收入状况、能够出让土地收入和城市建设维护费等可以保证还贷资金来源,有能力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按时、足额拨付上述项目承贷债务本息。
    鉴于上述情况,市政府拟将洛阳市洛北建成区路网建设工程等9个项目贷款资本金及回购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