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作监督 促进矛盾化解 共建和谐洛阳

2010-08-26

◆ 龚  浦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把“保稳定”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对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力度,促进了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全面了解我市涉诉信访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大对涉诉信访工作的监督,督促解决涉诉信访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又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列为常委会工作要点。
 
    开展专题调研   全面了解情况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情况,5月25日、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杨玉龙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涧西区、老城区、偃师市人民法院,对涉诉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1市2区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法院院长、副院长、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和一线审判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详细了解了涉诉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原因。并随机抽调了24起案件107册卷宗,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组织司法监督工作法律专家咨询组人员进行了评查,逐案提出评查意见,反馈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落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对专项工作报告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初审,6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
   
    认真进行审议   肯定工作成效
            
    6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茂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始终将涉诉信访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通过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加大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和交办案件办理力度等措施,解决了大量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法院每年平均审(执)结各类案件45000件左右,其中市中院审(执)结约4500件(不含减刑、假释案件)。2009年至今,市中院共接待信访群众 3543人次1763起案件。
    一是加强领导,构建齐抓共管的涉诉信访工作格局。两级法院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对每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均按照“四定一包”责任制的要求,明确任务、界定职责、统一考评、限定时限,确保了涉诉信访案件办理的有序进行。
    二是加强源头治理,预防信访案件产生。开展“阳光司法”,全面落实审务公开。实行裁判文书上网,逐步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坚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经常邀请代表委员、新闻媒体观摩评议庭审、现场监督案件执行等。落实“精密司法”,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强化法院内部监督机制,采取多项措施构筑审判质量“铁案工程”,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践行“和谐司法”,做好案件调解和解工作。将调解贯穿法院审判工作始终,推行“圆桌审判”,引导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强化“能动司法”,健全便民、利民、为民的诉讼机制。设立“法律专家、法律志愿者咨询服务窗口”,开辟诉讼“绿色通道”,成立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实现诉讼服务一体化运行,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三是做好排查工作,畅通来信来访渠道。加强矛盾排查。2009年以来开展了两次集中排查化解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同时加强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人,建立工作台帐,实行专人包案,限期化解。畅通来信来访渠道。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大力推行党组成员轮流接访制度,一批老大难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了及时解决。开展集中接访,于2009年8月12日和11月4日分别开展“大接访”活动。开展巡回接访工作,2010年初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走访1783名案件当事人和律师。规范来信办理工作,制定《来信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办理程序。2009年以来市中院共受理各级交办群众来信174件,接到群众直接来信230件,均予以妥善处理。
    四是多策多措并举,全力化解信访案件。争取领导关心与支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办理信访案件工作进展情况,争取领导关心和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涉诉信访工作的开展。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上访人诉求合理的,严格依法依政策办事,一次解决到位;对该办结和执结的积案,加大力度,迅速结案;对有问题的案件,坚决纠正。2009年以来市中院共启动再审程序案件425件。采取救助帮扶措施。2009年市中院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制度,修订完善执行救助基金和涉诉信访救助基金制度,救助33案46人,发放救助基金34.5万元。开展督导评查工作。强化办案与信访“一岗双责”责任,实行案件办理信访评估制度。对引发信访问题特别是引发恶性访、越级访、非正常访的法院工作人员,严格追究责任,直至党政纪处分。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提出,当前涉诉信访工作还存在着信访机制不完善、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审判中存在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需要法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机制措施,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案水平,努力解决好涉诉信访工作。
 
    进行满意度表决
    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
 
    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6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该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结果为基本满意。
    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
    一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强化对法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法官正确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的能力,树立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
    二是要提高审判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法院必须高度重视初审、初访工作,每一个法官要树立案件经自己处理就圆满解决的意识,切实做好一审各项工作,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三是要加大调解力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要大力开展诉讼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在息诉止争、化解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要创新工作机制,实现涉诉信访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要建立涉诉信访的预警机制,完善涉诉信访的调处机制,探索涉诉信访的终结机制,落实涉诉信访的责任追究机制,实行涉诉信访的救济制度,促进涉诉信访工作的良性发展。
    五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检察机关以及有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涉诉信访处理的效率,形成化解矛盾合力。两级法院之间要加强审判工作沟通,特别是对可能发生上访的案件要及时沟通,形成共识,提高审判质量,减少上访数量。
 
    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切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