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上的讲话

2010-08-26

◆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振义
同志们: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在汝阳县召开全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汝阳县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做了大量的筹备工作,为会议的成功召开提供了良好条件。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也代表大家向汝阳县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王新民主任给我们讲授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王主任参与了从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起草、讨论修改等的各个环节,对《实施办法》有着全面的了解和深刻的认识,王主任从制定实施办法的立法背景、重要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讲解,深入浅出,全面细致,有理论,有实践,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讲得很好,对我们以后进一步深入学习监督法和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王主任的精彩讲授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尤其是在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全面贯彻落实,勇于探索,敢于实践,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和监督机制,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继续坚持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促进民生改善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希望大家回去以后,结合工作实际和王主任的讲授,认真消化吸收,进一步开阔视野,理清思路,扎实工作,不断开拓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人大的监督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以学习贯彻监督法实施办法为基础,不断促进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
 
    2009年11月27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这是一部政治性很强、社会关注度高、立法难度较大的地方性法规,特别是通过王主任的讲解,让我们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省人大常委会在办法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议过程中,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充分听取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先后进行了三次审议,并将办法草案报经省委批准,这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上是极少的,可见省人大对此法规的重视。实施办法在监督法规定的框架内,认真总结吸收了近年来我省人大监督工作经验和做法,对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进一步作出规范,既符合监督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又体现了我省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对市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必将产生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一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实施办法是开展监督工作的基石和指针,因此深入的学习和宣传意义重大。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要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自上而下地组织安排好学习培训。尤其是各级人大的领导干部,更要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规范要求,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为全面贯彻实施办法营造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规范工作。在实施办法颁布以前,我们各级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积累许多有益的经验,也制定了一些制度,有力的促进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但随着实施办法的颁布,原有的一些规定可能会与实施办法不一致。要根据办法的规定,对原来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对与办法规定不一致、不统一、不协调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和修改;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程序,确保实施办法得到全面、正确实施。三要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以贯彻实施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着力推动“一府两院”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要以服务中心、保障民生为工作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选题要精。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地方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它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所选择和确定的监督议题,应当是事关本地区长远的、根本的、重大的问题,应当是人大代表们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的放矢,抓住重点,抓出实效。各级人大常委会在选择监督议题时,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紧抓住不断推动民生改善这个主题,按照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途径,把推动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中之重,精心选取监督议题,力求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充分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保证人大有限的资源得到有效的发挥,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方式要多。监督法及其实施办法为我们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四种监督形式、四种监督手段,刚才王主任都为我们一一做了讲解。要想使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就要充分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要求,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把初次监督和跟踪监督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和突击督查结合起来,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自行整改和依法纠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水平。同时,要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要制定两个关于监督工作的办法,一个关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一个是关于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的办法,这是在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执法检查的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目前,这两个办法正在起草中,希望各县(市)区多提好的意见建议,共同把这两个办法制定好、实施好。各县(市)区也要努力创新,积极推动专项工作报告的满意度表决,进一步规范工作评议的程序和方式,逐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不断强化预算监督和审查等等,通过多种有效的科学的方式,努力推动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是效果要实。人大监督不能取得实效,就会流于形式,人民群众就不满意,也不利于维护人大的权威。要想使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体现人大监督的刚性,达到党和人民的期望,就必须高度重视对议题的审议,切实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掌握第一手的翔实资料,就会漫无边际,不知所云,根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要把调研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俯下身子,多问多记多思考,深入到议题本身,不要只是走过场、看热闹。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调查研究,每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执法检查报告等时,都要事先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对议题进行调研,通过现场视察、座谈等方式,充分了解工作情况,更加直观的、感性的、全面的掌握相关情况,为审议做好准备。其次,要切实抓好会议审议。这主要是开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时,一定要审议的充分、深入、透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让大家畅所欲言,自由交流,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切实形成民主、务实、高效的会风,为形成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打好基础。实施办法规定,常委会可以采取分组会、联组会和全体会议等方式进行,我们也要根据议题的需要,适时开展联组审议,进一步丰富会议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工作人员也要认真做好记录,把讨论意见客观、真实的记录下来,真正使形成的审议意见体现代表、委员的意图。第三,要严格跟踪督办审议意见的落实。监督工作的最终成效还要看审议意见是否落到实处,坚决避免那种开始轰轰烈烈,结果虎头蛇尾的情况。审议意见形成后,要由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当面交付“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并明确整改的内容、时限等,督促其按时整改并向常委会报告。在督办过程中,相关工委要切实负责,可以通过不定时的听取汇报、现场视察等方式,及时了解“一府两院”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于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或整改落实不力的,可以由常委会按照程序进行二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把关于“一府两院”关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列为今年的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在下半年听取和审议,以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可以借鉴这种做法。
 
    三、要以建设人大电子表决系统为契机,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民主化进程
 
    根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省人大系统安装电子表决系统,这是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当前全省人大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此,4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还召开了全省人大电子表决系统建设专题会议,各县(市)区的主任们都参加了这次会议。
    要充分认识人大电子表决系统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行电子表决系统能够有效保障表决者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利于代表对交付表决的各项议案、报告及其他事项,作出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进一步激发、调动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用电子表决系统,体现了对代表民主权力的尊重,也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权威性,有利于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提升我市人大工作民主化程度。使用电子表决系统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步骤,有利于推进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要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全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省辖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底前都要安装使用电子表决系统,已经安装电子表决系统但需要升级改造的,2010年底前必须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县(市、区)人大常委会2010年底前都要安装使用电子表决系统。省、市人大常委会要不定期对建设情况进行督察,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在今年9月份专门对各地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进展不力的要给予督促,工作严重滞后的要通报批评。
    现在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工作,一个就是已经安装好的,有几个县区以前已经安装了,这就要看一下是否需要进一步升级改造,另一方面就是没有安装的,要尽快行动。 市人大常委会的表决系统于2006年安装并开始使用后,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于发挥代表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监督实效产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影响。目前,市人大的表决系统运行正常,但是也要看一下是否需要升级,这个工作由维勋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把这项工作做好。对于各县(市)区表决系统的建设工作,有一些县区受条件限制,可能会存在一些困难,希望各县区党委、人大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今年的重点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抽调得力人员,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方案,实行任务分解,细化要求、排出工期、明确进度、落实责任;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也要积极主动,多向党委请示,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争取党委的支持,同时多与政府沟通,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大力支持,保障经费,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电子表决系统的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近期也要组织对各县(市)区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按时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