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09-13

——2010年8月24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苗欣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工作安排,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全市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一汇报,请予审议。
    首先,汇报一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基本情况。按照中央实行“大部制”的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今年3月,原市人事局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是统筹全市城乡就业、社会保障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还承担着公务员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关系协调与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等多项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关怀、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把就业和社会保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市社会保障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坚持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当前,我市主要有四大就业群体:一是下岗失业人员,累计登记在册的约5.4万人;二是“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累计登记在册的约2.4万人;三是高校毕业生,预计今年将达到3万人;四是农民工,我市现有农村富余劳动力164万人。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把促进就业作为民生工作的头等大事,广开渠道,多措并举,确保了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出台便民措施促进就业。今年以来,我们先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2010年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等6个规范性文件,还研究制定了11项就业便民措施,为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全民创业、扩大就业规模、稳定就业局势等方面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开发岗位帮助就业。今年以来,我们紧抓实施“双百工程”(重点产业升级项目100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个)的机遇,在市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了“重点工程项目就业服务”专门窗口,抽调人员深入一线收集我市在基础设施、工业、自主创新、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节能减排等领域新开工项目的用工信息,围绕工程项目找岗位,帮助就业6万人;筹集资金260万元,作为家庭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家庭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我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就业的做法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充分肯定。三是广泛开展招聘活动、强化技能培训扩大就业。通过开展农民工服务月、春风行动、省际劳务协作、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就业服务月、安排就业见习等多项就业服务活动,搭建就业平台。今年以来,已实现1.2万名“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助1.7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同时,启动了10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筹集资金5000余万元,将有培训愿望的农民工全部纳入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范围,目前已培训各类农民工9.4万人,增强了他们的就业技能,今年以来我市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29万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国家工商联联合授予我市“2009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组织工作优秀城市”称号。四是积极实施就业援助、扶持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就业援助、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今年以来,帮助2.89万名登记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新开发公益性岗位859个,使全市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9994个,主要分布在交通协管、沼气服务、公厕管理、治安协管、园林绿化等行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2亿元,开展创业培训3000人,扶持7000余人成功创业,带动了3.5万人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共青团河南省委授予“河南省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妇联授予“河南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五是落实“五缓四减三补助”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继续执行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降低缴费费率以及为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的具体措施,通过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全年将减轻企业负担1.07亿元、涉及企业7000余家、职工144.86万人。今年以来,为22家困难企业拨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99万元,稳定就业岗位5.4万个。目前,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工作也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二、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待遇惠民生
    社会保险是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了尽力使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保障待遇水平。我们重点抓了四项工作:一是积极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扩大社保覆盖面,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今年以来,按照“困难群体给扶持、社保政策更优化、覆盖群体要扩大”的工作思路,我们将全市1.75万名“老工伤”参保人员待遇统一纳入了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将全市1.1万名原由企业支付的遗属补贴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报请省政府批准核销了全市16家破产企业1.15万名职工欠缴的养老保险费5360万元;争取国家专项资金2.5亿元,彻底解决了全市24家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2.4万名退休人员、160家依法破产国有企业3.2万名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及时调整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新增了人身意外险;取消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体检和设置等待期的规定,缴纳医保费用可以自行选择8.5%或4.6%的参保费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意外伤害、生育和新出生婴儿纳入覆盖范围,最大限度的惠利于民;特殊疾病门诊数量由过去的3种增加到现在的8种;经积极争取,偃师市被批准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市),2009年获国家补助资金742万元,今年可争取补助3560万元,目前已到位1780万元;栾川、吉利也启动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社保的覆盖面越来越宽。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级财力的不断增加,我们积极想办法提高广大参保群众的社保待遇。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连续5年提高标准,由2004年的每人月均586元增加到现在的1258元,人均月增幅达到672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补充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6万元,两者相加最高可达22万元;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失业保险待遇从今年7月1日起,按不同地区分别由每人每月440元、360元提高到640元、560元;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也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上调,最高每人每月增加180元;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过去的3个月提高到现在的6个月。同时,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支付社会保险待遇25.15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三是创新社保体制机制,更加便民利民福民。为了给全市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贴心的服务,将社保这项惠民、利民、福民的好事办实、好事办好,我们大胆探索,开拓创新,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实现了北京、上海异地居住就医结算,方便了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就医费用及时报销,这在全省是首家;在总结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委托管理的基础上,在伊川县实施了委托商业保险办理城镇职工医保有关结算业务试点,实现了监管和业务经办分离,这项工作在全国省市中也是首创,得到了李克强副总理的批示肯定;建立了大学生和有条件的中学学生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这在全省是第一家;我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已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缩小城乡差别、推进城乡一体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由于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省里把我市作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城市。四是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多项试点,我市提前享受到国家多项优惠政策。目前,我们承担了3项国家试点任务:2007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使我市提前3年开始享受到国家专项补助资金;“金保工程”首批全国示范城市,使我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部实现了“金保工程”系统信息化管理,市、县两级应用软件开发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节约市级财政开支1200多万元;被国家确定为首批12个工伤康复试点城市之一,为完善我市工伤保险体系,做好工伤伤残人员的康复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年来,我们大力争取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积极弥补社保资金缺口,2008年争取中央和省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2亿元,2009年争取到9.35亿元;2009年争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3792万元,争取省就业专项补助资金1.61亿元,今年已经争取就业补助资金1.25亿元,这些资金的及时到位,为稳定就业形势、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市委“福民强市”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就业扶持政策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水平和统筹层次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劳动用工领域的矛盾比较突出,劳动维权的任务非常繁重。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一是深入调研论证,进一步完善就业扶持政策,突出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抓紧研究制定公益性岗位接续办法,切实解决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合同续签问题;抓好最低工资保障政策的落实,将失业人员应领取的失业救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鼓励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扩大就业见习基地和就业见习规模,拓宽高校毕业就业渠道;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积极实施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全年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亿元,直接扶持就业1万人,间接带动就业5万人;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各种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要确保今年城镇新增就业1 0 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5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二是加大扩面征缴和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增强支付能力,确保各项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合力扩面征缴。以工业园区、专业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业、物业公司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行业企业为突破口,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参保人员的政策宣传、动员引导工作,加大扩面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对欠缴社会保险费1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利用行政、法律手段做好清欠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社保待遇的落实。同时,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今年我们要争取上级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资金10亿元以上,目前此项工作进展顺利。三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在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城镇居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情况下,我们积极开展先期调研,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城镇居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努力解决城镇居民和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实现应保尽保;积极主动争取,努力使栾川县、吉利区成为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区)。制定完善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失业、医疗、女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四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大力加强监察执法工作,将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情况作为执法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调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登记率达到100%,投诉结案率达到95%以上;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工作,集体合同覆盖企业要达到5 0%以上;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五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努力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在富民、惠民、亲民、安民上下工夫,真正做到民事我念、民意我听、民苦我忧、民难我帮、民乐我喜,把群众更加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努力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做到分内事情立即办、分外事情协助办、重大事情上门办、一切事情创新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事中服务为超前服务、变一般服务为优质服务。多做换位思考,把工作考虑得更细致一些,把服务考虑得更周到一些,把细节考虑得更多一些,用真诚、细致、周到、高效的服务,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满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洛阳时的重要讲话、市委九届十四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本次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进一步振奋精神,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奋力拼搏,为实现“福民强市”的目标、构建和谐洛阳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