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0年8月24 日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乔卫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以及涉农惠农、城镇医保、政府投资建设、抗震救灾等专项资金,并对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在市政府的安排下,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就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如下:
(一)应作未作财政收入的“采矿权收益”等及未按期入库的税款已按审计要求入库,增加财政收入1.4亿元。
(二)长期挂账的暂付款9900万元,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已经列支,“非典防治经费”、“特困企业救助款”等沉淀、应拨未拨的财政资金已安排拨付到项目,“城建专项资金”将逐步安排用于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查出的问题,市政府非常重视,出台了《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问题整改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9〕31号)文件,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工作要求,有关问题已逐步妥善解决。
(四)由于预算不合理、项目不细化、批复不到位等问题是长期形成的,财政部门一直未完全整改到位,仍需要继续完善机制,研究制定有效的解决办法。
二、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评价
2009年度,市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3.9亿元,占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的28.2%,为调整预算的107.2%,比上年增长13.4%;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3%,增长19.3%。基金预算收入20.2亿元,下降9.5%,主要是土地收入减少1亿元,取消养路费减少0.5亿元;基金预算支出11.5亿元,下降49.7%,主要是返还各区土地收入5.1亿元,年终结余5.5亿元。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市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收入征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努力为保增长、保态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财力保障,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但是受经济增长下滑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增长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较大,人均财政收支水平仍比较低,预算执行中还存在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影响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组织、执行的审计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支出预算不细化。市财政在编制2009年预算时,有3.4亿元“教育费附加”、“基本建设”和“支农”等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单位或项目。这部分预算需在年度执行中再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有一定的随意性而且影响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
二是部分预算支出安排不科学。剔除上级补助、中央转贷、上年结转等因素,预算执行中调整幅度也较大,如“一般公共服务”年初预算3.1亿元,预算执行中调增了1.7亿元,增长56.4%,“文化教育与传媒”年初0.8亿元,调增了0.6亿元,增长75%。
三是预算未批复到部门和单位。市人大在批准2009年市级支出预算39.8亿元后,市财政在批复市直110个预算部门时,预留待分配资金4.7亿元未批复,而是在预算执行中通过科目调剂追加到一些单位和项目,削弱了预算的约束力。
2.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年底市财政专户结存“城市电附加”、“土地出让金”等收入2296.6万元,没有作财政收入。
二是专项资金存在挤占挪用现象,如在“高新技术及工业调整资金”列支洛轴集团离退休人员费用128.8万元、白马集团职工生活补助118.4万元、市公交公司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补贴900万元;在“节能减排资金”中列支市热力公司“天津路沿线部队供热补助”900万元;在“价格调节基金”列支洛阳卷烟厂蒸汽补贴83.9万元。均超出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三是市财政于2008年10月,经批准将“节能减排资金”1000万元借给市水务集团供热项目建设,借款期限8个月,截止2009年底已逾期6个月没有收回。
3.税收征收管理的审计情况
2009年度市地税部门组织入库各项收入71.2亿元,同比下降6.6 %,减收5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15.6亿元,增长16%,增收2.1亿元。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漏征企业税款415.2万元;二是部分企业2009年税款802.7万元延期至次年才征缴入库,其中企业所得税625万元,资源税157万元,营业税20.7万元;三是个别企业将次年税款658万元预缴在2009年。
(二)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1.对市教育局、安监局等六个预算单位的审计表明,2009年市安监局由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返还,致使预算执行变化较大,年度追加236.5万元,年末结余156万元,分别占年初预算742.8万元的31%和21%。其他各单位的年初预算、追加、支出及结余等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基本正常。
2.一些单位挪用、滞留市政府安排的“国企改革专项资金”。如洛玻集团新光源照明器材公司从专项资金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25.8万元,市建设投资公司将回购洛阳第二水泥厂债权专款100万元用于偿还融资贷款。龙门水泥厂、金仓物资贸易公司收到市政府安排的“解决欠职工个人垫付养老金”26.5万元、“退休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费”71万元、“生育保险费”13.5万元、“离休人员医保”90万元、“水电改造”28.7万元后,没有及时发放、使用,造成滞留。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计情况。2009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余额47.6亿元,个人贷款余额28.4亿元,当年收益1.6亿元,总体运行良好。但审计发现,我市的公积金个人贷款率与先进地区(青岛、大连均在90%左右)相比较低,为59.7%,其中偃师和栾川仅为17%和12.2%,没有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个人住房条件上的支持保障作用。主观原因是怕住房公积金出现风险而控制贷款规模,客观原因是贷款门槛较高、程序复杂,宣传力度不够。同时,还发现存在违规多家开设银行账户的现象。
(三)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情况
1.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2009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9亿元,支出8.1亿元,累计结余10.3亿元(统筹基金5.9亿元,个人账户4.4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亿元,支出0.5亿元,累计结余1.1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中铁十五局、中铁隧道集团等单位因施工分散等原因,未参加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私营企业也因多种原因没有参加;二是部分企业少缴或欠缴医保费,如栾川电业局应缴费年工资基数和上报基数不一致而少缴45万元,孟津县大部分单位按照全县年平均工资总额的60% 作为缴费基数,造成少缴医保金;三是部分地区的基金存款利息没有分配到个人账户,侵占了个人利益;四是伊川县没有按照预算要求足额拨付医保资金,缺口250万元,影响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五是经抽查一些定点医院、药店,发现存在开据大额处方、借用公费医疗卡、医疗费结算不及时和药店经营非医疗用品等现象;六是存在未按规定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多头开户、少计银行利息、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2.排污费征收管理的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环保部门征收、减免、缓缴运行机制不完善,监督、控制力度弱化,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制度,造成大量欠征排污费。据抽查市7家重点污染企业欠费1232.3万元;某县30户重点排污企业应征未征904.2万元,占应征数的46.6%。二是存在以罚代征现象,如一个县环保局两年内对94户排污者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25户连续两年、60户一年内只行政处罚而没有征收排污费。三是部分环保部门只对工业等一般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进行管理,而对建设施工、第三产业、个体工商户、畜禽养殖场等单位的污染物,以及固体危险废物使用单位疏于管理,没有进行申报、登记,基础工作不到位。四是普遍存在挤占挪用、吃排污费问题,主要表现为当地财政将征收的排污费经预算安排返还环保部门,用于超编和临时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办公及接待等支出,无法开展污染源和区域性污染的防治工作。五是专项资金长期大量沉淀,主要原因是有的环保项目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实施中出现问题被迫中止造成资金沉淀;有的重争取项目和资金、轻预算安排和使用管理,如市环保“在线监控与高空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是2006年拨入专款,2007年开始招标,2008年建设,2009年付款,项目周期长造成资金沉淀。
3.农作物良种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审计情况。2009年我市农作物良种补贴6359.4万元,播种面积715万亩;农业机械购置补贴3958万元,补贴农机1.3万台,销售额2.5亿元,1万余户农民受益,拉动经济效益10多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足额拨付中标供种单位补贴资金,如洛宁等三县应拨未拨资金215.7万元。二是部分县补贴资金缺口较大,如孟津县玉米种植面积41.8万亩,上级预拨补贴面积为27.3万亩,资金缺口122.1万元。三是利用虚假协议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如伊川县一经销商一边把27台农机一次性销售给外县,一边借用本县农民身份证填报虚假协议从而套取补贴资金;另外经销商还利用补贴政策提高农机价格,有25户农户购买的播种机高于正常价格30—40元,占被调查农户的71%。四是有关部门监督不力,出现一户购多机和随意变卖农机具现象,如对汝阳县35户购机户调查,发现7户购买多种农业机械,另有一部分农户的农机具在使用一季后就随意变卖。五是部分农机生产厂家及经销商售后服务跟不上。六是有些县农机部门的档案管理不规范、信息不真实。
4.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审计调查情况。2009年补贴类家电销售86.2万台,销售额12.3亿元,兑付补贴资金1.6亿元;汽车、摩托车销售3.8万辆,销售额6.8亿元,兑付补贴资金0.7亿元,使56.3万农户受益。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大部分农民对这项惠民政策的认识仅停留在表面上,缺乏深入了解,存在观望心理。二是下乡家电种类少、档次偏低,选择余地不大,影响农民购买积极性。三是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少、分布不均衡,农民购买不方便。四是有些购买者不符合补贴条件,主要是一些非农业户口尤其是小城镇居民,借用农民身份证件购买下乡家电领取补贴。另外还存在部分家电下乡经销网点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5.县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审计情况。我市乡村医疗从业人数8526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仅1276人,大专以上学历占8%,年均收入1.9万元。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工作、生活环境普遍较差、条件艰苦,医务人员福利待遇相对较低,较少机会进修、深造,影响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普遍存在药品超标准加价现象,如:国家规定中西药最高加价15%、疫苗25%,实际执行中栾川的医院中西药加价率最高为60%,腮腺疫苗高达99%,汝阳县疾控预防中心疫苗加价率竟高达100%。二是个别县存在乱收费现象,如嵩县三家医院超标准收取住院床位费38.3万元,违规收取新职工“捐款”70万元、学生实习费3.2万元、职工风险押金9.5万元。三是部分县乡医院存在违规集资现象,主要表现内部集资购买大型医疗设备,归医院医疗使用,收入的大部分以利息名义归集资者个人。四是“新农合”报销中存在谎报现象,如嵩县查出7起冒名顶替、谎报骗取合作医疗款案件,已追回资金1.5万元。五是部分医疗建设项目存在超规模和工程款滞留现象,如汝阳三屯乡将原规划的一层门诊楼项目改建为二层楼,规模1330平方米,超出规划56%。另外,有些项目已交付使用,但有关部门工程款迟迟没有拨付到位。
6.产业集聚区财政补助资金的审计情况。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2009年度,省财政投资10亿元用于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融资平台建设,其中补助我市九个县(市)7000万元。经对五个县(市)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一是为应付省政府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建设要求,偃师、孟津、栾川合计虚报注册资本金5830万元,偃师、嵩县、宜阳合计虚报融资额7799万元。二是孟津、宜阳两县的融资公司虽有融资,但使用效率低,截止审计期间分别有5300万元和3343万元挂账未使用。三是发现个别县挪用省补融资平台注册资本金387万元,用于产业集聚区基础建设。
7.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情况。我市财政、民政、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部门共募集资金、物资1292.9万元,截止审计期间已拨付上级有关部门款物1264.6万元,结存28.3万元。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四)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
1.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市政府16个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27.2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4.3亿元,其中新区博物馆等11个项目已完工,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已部分完工,新区污水处理厂和龙脖水库2个项目在建。
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备。如新区博物馆项目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施工图未经审核批复,凌波大桥项目立项审批等资料不完整,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缺少项目建议书、预算批复、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二是龙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因未解决三门峡市当地农民水库养殖赔偿事项,致使进度缓慢,目前仅完成工程量的75%,已超过完工期限。三是有些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按规定设置专账、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四是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邀请审计部门参加其工程建设例会,致使审计人员不能及时掌握项目工程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另外,我市政府投资建设管理薄弱,主要表现在:建设项目存在多头管理,没有部门能全面掌握全市建设项目的数量、进展及决算情况;普遍存在不及时进行竣工决算现象,如,市建委从2003年以来负责市政项目建设235个,政府投资31亿元以上,目前多数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但由于施工单位决算资料报送、费用定额分歧等原因,至今绝大多数项目没有完成工程决算。
2.援建江油市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审计情况。我市援建江油项目共计21大项53个子项,计划投资9785.7万元。此次送审金额1亿元,审减1662.6万元,查出了项目审批、招投标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并检查了上年查出54个问题的整改情况,目前已整改、纠正49个,剩余5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建设项目429个,总投资8亿余元,总里程1419.1公里,截止2009年底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查出无相应资质的个人承揽工程项目7个,建设里程8.5公里,合同金额189.7万元。二是有41个项目未执行三阶段质量验收制度,没有进行质量验收,占项目的9.5%。三是有56个农村公路项目、建设里程170.2公里,没有交(竣)工验收便通车使用。四是嵩县、伊川的管理部门棚架、滞留建设资金336万元未及时拨付。五是发现农村公路资金1560万元未实行专户管理核算,另有不规范票据入账539.7万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违反财经法规问题和现象,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一)对于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督促财政及有关部门提高预算水平和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进一步细化支农专款等部门预算,确保预算金额批复、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分配的到位率,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剂和追加,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二)对于预算执行单位应交未交预算收入和漏征税款等问题,已责令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补缴、征收入库。
(三)对于专项资金方面的问题,责成、要求相关部门:一是冲转有关账目,追还侵占挪用的资金,归还资金原渠道;二是按照预算、项目、进度拨付款项;三是预算安排专项管理经费,减少挤占专项资金现象;四是收回未清理的财政资金,以减少占用,发挥资金效益。
(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医疗部门重新核算并执行正确的药品价格,并对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审计意见,有关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五、审计建议
(一)从近几年审计情况看,预算不够细化、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一直没有很好解决。这不仅影响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也使部门预算改革难以达到应有效果。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完善预算管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要建立和完善滚动项目库,提高预算资金分配的到位率,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建立预算收入、支出责任管理制度,使预算收入及时、足额入库,预算资金按照预算、进度及时拨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支、滞留财政资金,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三)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挤占挪用等现象,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必要的问责机制和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挤占、挪用专款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使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四)进一步贯彻执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和《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核、施工、竣工验收、决算等建设行为。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和人大的监督力度,确保有关法规政策的落实。
(五)要把财政财务基础知识及有关的财经法规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增强管理意识。把加强各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作为依法行政、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行财政财务管理问责制度,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损失浪费问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市审计机关要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监督体现服务、制约体现促进”的审计理念,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真学真干,为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实现我市福民强市的总体目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