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洛阳市土地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0-09-13

(2010年8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1999年11月17日洛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0年5月27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洛阳市土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