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同案不同判" 全国法院量刑改革10月1日起推行

2010-09-19

    本报三亚9月16日电  (记者白龙)记者从16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的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上获悉:从10月1日起,全国法院将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副院长熊选国出席会议。
    最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对会议作出批示。王胜俊强调,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新中国刑事法制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法院公信力和权威具有重大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改革内容,细化执行标准,搞好法官培训。
    张军要求,各高级法院负责统一协调辖区内量刑规范化工作,要成立量刑规范化改革领导小组, 中、基层人民法院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量刑规范化工作。上下级法院之间更要步调一致,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能够顺利的推进。
    熊选国指出,此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从实体方面和程序方面着手,双管齐下。在实体方面,将量化引入量刑机制,确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裁量权。在程序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通过制定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意见,达到保障量刑公正的目的。
    近年来,法院量刑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同时量刑过程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指导全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两个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将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这标志着量刑改革即将进入全面试行阶段。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