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机关作风建设暗访情况的通报

2010-09-21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促进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按照全市机关暗访监督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8月中旬起,市优化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组成10个暗访监督组,重点对市直各部门、各城市区、行政执法机构、行政和公共服务窗口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暗访,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从暗访总体情况看,市委九届十四次全会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执行力和行政效能,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和谐,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务实精神有所增强,机关工作作风有所好转,较好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但是,暗访情况表明,机关作风方面懒惰、虚假、浮躁、扯皮四大顽症依然明显存在,少数部门和干部纪律松弛,执行力不高,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机关作风建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暗访发现的    主要问题有:
    一、违反工作纪律,机关疏于管理。一些单位的个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违规进行上网炒股、玩游戏、看电影、QQ聊天等与工作无关事项,未能全心投入工作和学习,严重违反了机关工作纪律。经查证属实,此类问题涉及市直委局、垂直上挂单位、行政执法二级机构、区直委局等共27个单位44人。
    二、行政监管不力,责任范围内发生问题较突出。高铁龙门站地区出租车管理混乱,出租车宰客、拒载、强行拼客现象较为突出,外地游客对此反映强烈,此问题曾被媒体曝光,暗访时仍然存在,郑西高铁龙门站管委会交通运输管理处负有监管不力责任;龙门风景区存在着个别村民索要龙门东山门票进行倒卖、帮人逃票和当“野导”等问题,此问题先后被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曝光,影响了我市的对外形象,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负有重要责任;西工区瞿家屯村存在大面积的民房违法加建现象,西工区政府和市、区规划部门监管不力、执法力度不够,负有重要责任。
    三、城市管理不到位,市容市貌、市区交通秩序存在问题较严重。暗访发现,西工区解放路与凯旋路交叉口西北角一电子设备超市,门面临街墙体满墙大小不一的广告,十分混乱,严重影响市容;涧河老城区邙山镇大路口村段河道内有约400平方米违章建筑占用河道,影响汛期河水通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市区内机动三轮车、摩的非法营运,且随意行驶、随意停放现象严重;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不规范停放现象突出,出租车随意停车载客现象较多,长途客运车辆在市区内随处停车拉客现象较突出;城市区占道经营现象也较为严重。
    四、行政服务措施有的不落实,办事效率、服务质量较低。暗访发现,部分单位未能认真坚持我市创立的"首问服务制",首问服务科形同虚设,对受理的企业、群众请办事项,没有运行督办、反馈环节,没有发挥优质高效服务的作用;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存在着缺岗现象,以及"应进未进"、"厅内受理、厅外办理"问题,造成群众"两头跑"、"多头跑"等不便,严重影响了服务效率。
    五、违规执法、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栾川县交警大队一中队三名无有效执法证件的内部职工,在公路上双向拦截大货车,并开具罚单进行罚款,属公路"三乱"行为;涧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在市容市貌综合治理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暴露出依法行政还存在着薄弱环节。
    以上问题的发生,充分表明我市干部队伍作风方面,还存在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淡薄问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存在明哲保身、不敢抓不敢管、好人主义问题,存在出工不出力、拔一毛以利洛阳而不为问题,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问题,影响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对于暗访发现问题的单位,市暗访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发出告诫警示通知书,并责令单位领导写出深刻检查,要求各单位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理。为深入治理"隐性腐败",市里将进一步加大暗访工作力度,对懒惰、虚假、浮躁、扯皮四大顽症要下猛药、出重拳,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实现福民强市目标。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要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从通报的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照所通报的五种现象,以及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其它问题,查摆不足,完善措施,纠正问题,防患未然,大力提高作风建设水平。受到通报点名的单位要在依暗访组要求进行整改的同时,认真开展一次机关作风整顿,进一步查找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加以整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力。整改、整顿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市优化办。
    要严守作风建设有关禁令。为强化作风建设、狠刹不良风气、提高执行力和行政效能,重申《公务员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1)严禁工作时间进行上网炒股、玩游戏、看电影,打牌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2)严禁工作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场所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或擅自离岗;(3)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公务接待除外);(4)严禁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单位和公众;(5)严禁推诿扯皮,不按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的请办事项;(6)严禁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服务质量低劣;(7)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8)严禁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报";(9)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或其他关系人谋取不当利益,或者强令下级机关或有关工作人员违规行使职权;(10)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全市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守以上"10个严禁",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纪从严予以责任追究。

    

                                   市优化办

                                       201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