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代表述职活动 有效推进代表工作

2010-10-09

◆ 新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秦智琛
    人大代表述职,就是人大代表向选民、选举单位口头或书面汇报执行职务的情况,并由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工作进行评议,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代表发扬成绩,弥补不足,更好地发挥作用。2009年新安县人大常委会针对换届后新任代表多、素质能力参差不齐,履职精力不够集中,代表履职好差难评价、缺乏履职动力的状况,组织开展了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为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推动代表工作,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开展代表述职活动的主要做法
    2009年我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切实推进代表工作,依据代表法关于“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选举单位的监督”的规定,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县开展了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了基层人大工作座谈会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出台后,各乡镇人大又专门召开了代表小组会议,对全体代表进行了宣传、动员和部署,统一了基层代表的思想,为开展好活动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
    代表述职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负责,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具体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按照分包和联系乡镇情况参加述职评议会议,要求每位县人大代表对换届以来的履职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代表述职报告确定2至3名代表向选民进行述职,采取由选区选民推荐30至50名选民代表参加述评大会的办法,听取本选区人大代表的述职。代表述职主要是围绕履行人大代表权利、义务等内容,写出书面报告。述职评议以面对面的形式进行,由述职代表在述职大会上向选民报告本人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然后由参评的选民代表发言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代表测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等次后,当场公布测评结果。评议结束后,再由述职代表按照评议意见提出整改措施。评议的结果,由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记入代表履职档案,并作为代表“争先创优”评比的重要依据。述职评议以来,我县共有216名县人大代表写出了书面述职报告,14个代表团分别召开了代表述职评议大会,22名代表在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22名县人大代表中,有20人测评结果为优秀,2人测评结果为称职。整个述职评议活动有近75%的基层代表参加述职评议观摩。       
    
    开展代表述职活动的主要成效
    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不仅使代表接受了选民的监督,更重要的是促进了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正常化、经常化和制度化。实践证明,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代表工作才有活力。述职评议活动开展以来,我县的代表工作得到了有力推动。
    一、通过活动开展,代表素质进一步提高。代表述职,接受选民监督,对每个代表既是压力,也是动力。通过述职评议活动,代表们走访了大批选民、深入调研、征求意见,改变了过去有选举任务、出席代表大会时才联系选民的习惯,进一步畅通了代表联系选民的渠道激发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人大代表。市、县人大代表、石寺下灯村支书王惠敏,先后提出了“关于解决小浪底库区移民房塌陷问题”、“乡镇二线公路条件急待改善”、“法院执法人员应改正工作作风”等建议,都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并付诸实施;目前他领导下的村已是全县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样板村。市、县人大代表、磁涧礼河村主任张三牵头提出的“关于修建磁(涧)—五(头)—仓(头)环线公路的建议”,被县政府纳入规划,去年年底已竣工通车,形成了磁五仓环线产业带,上亿元的项目已落户礼河。市、县人大代表、石井郭凹村支书陈光敏针对该村地处山区吃水难、行路难的问题,积极提建议,多方筹资金,打机井修公路,受到群众称赞;组织群众商议,利用本地土特资源,注册成立了《洛阳老山根食品有限公司》,发展了村办企业,改变了贫穷面貌。
    二、通过活动开展,选民的政治热情和参政意识进一步激发。开展代表述职评议,不仅使代表增强了责任意识,而且也激发了选民的政治热情。参评的选民认为,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使选民对人大代表的工作和人大的地位、作用有了新的认识。活动开展以来,通过述职代表收集和反映选民建议意见达56条,同时还解决了选民临时反映的一些问题,增加了选民对代表的信任,进一步激发了选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热情。
    三、通过活动开展,人大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进一步宣传了宪法、法律和法规,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了新时期的人大工作,使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使全社会对人大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  
 
    开展代表述职活动的几点体会
    在开展代表述职活动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选举法也作出了:“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法律赋予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就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应有之义,也是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体体现。因此,我们在制定实施意见及组织活动过程中力求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二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组织开展这一活动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事前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各乡镇党委均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参与指导和服务协调,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地方各级政府也予以了大力支持和配合,为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大环境。
    三要明确规定评议标准。代表履职好和差,有了客观公正的评议标准,才能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主要突出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二是学习贯彻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三是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为选区选民办实事的情况;四是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五是参加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评议、会议等情况。
    四要抓好述职评议整改措施的落实。抓好整改是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环节,衡量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效果,关键是看代表在述职评议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是否得到整改。因此,我们要求述职代表要正确对待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批评意见,在思想上、行动中认真加以整改,避免工作走过场。使这项工作切实得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