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 促进和谐努力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2010-10-09

◆ 郑   言
    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树立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今年以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关怀、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把就业和社会保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市社会保障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
    就业是民生之本。当前,我市主要有四大就业群体:一是下岗失业人员,累计登记在册的约5.4万人;二是“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累计登记在册的约2.4万人;三是高校毕业生,预计今年将达到3万人;四是农民工,我市现有农村富余劳动力130多万人。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把促进就业作为民生工作的头等大事,广开渠道,多措并举,确保了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完善政策体系、出台便民措施促进就业。今年以来,我们先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2010年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等6个规范性文件,还研究制定了11项就业便民措施,为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稳定就业局势等方面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开发岗位帮助就业。今年以来,我们紧抓实施“双百工程”的机遇,在市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了“重点工程项目就业服务”专门窗口,抽调人员深入一线收集我市在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节能减排等领域新开工项目的用工信息,帮助就业6万人;筹集资金260万元,作为家庭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家庭服务业发展,我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就业的做法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充分肯定。
    (三)积极实施就业援助、扶持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就业援助、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办法,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今年以来,帮助2.89万名登记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新开发公益性岗位859个。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2亿元,开展创业培训3000人,扶持7000余人成功创业,带动了3.5万人就业。
    (四)广泛开展招聘活动、强化技能培训扩大就业。通过开展农民工服务月、春风行动、省际劳务协作、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多项就业服务活动,搭建就业平台。今年以来,已实现1.2务活动,搭建就业平台。今年以来,已实现1.2万名“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助1.7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同时,启动了10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筹集资金5000余万元,目前已培训各类农民工9.4万人,增强了他们的就业技能,今年以来我市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29万人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国家工商联联合授予我市“2009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组织工作优秀城市”称号。
    (五)落实“五缓四减三补助”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继续执行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降低缴费费率以及为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通过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全年将减轻企业负担1.07亿元、涉及企业7000余家、职工144.86万人。今年以来,为22家困难企业拨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99万元,稳定就业岗位5.4万个。目前,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社会保险是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了尽力使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保障待遇水平。我们重点抓了四项工作:
    (一)积极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扩大社保覆盖面,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今年以来,按照“困难群体给扶持、社保政策更优化、覆盖群体要扩大”的工作思路,我们将全市1.75万名“老工伤”参保人员待遇统一纳入了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争取国家专项资金2.5亿元,彻底解决了全市24家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2.4万名退休人员、160家依法破产国有企业3.2万名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及时调整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新增了人身意外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意外伤害、生育和新出生婴儿纳入覆盖范围,最大限度的惠利于民;特殊疾病门诊数量由过去的3种增加到现在的8种;经积极争取,偃师市被批准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市),2009年获国家补助资金742万元,今年可争取补助3560万元,目前已到位1780万元;栾川、吉利也启动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社保的覆盖面越来越宽。
    (二)坚持以人为本,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连续5年提高标准,由2004年的每人月均586元增加到现在的1258元,人均月增幅达到672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补充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6万元,两者相加最高可达22万元;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失业保险待遇从今年7月1日起,按不同地区分别由每人每月440元、360元提高到640元、560元;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也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上调,最高每人每月增加180元;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过去的3个月提高到现在的6个月。同时,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支付社会保险待遇25.15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
    (三)创新社保体制机制,更加便民利民福民。为了给全市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贴心的服务,我们大胆探索,积极协调,实现了北京、上海异地居住就医结算,方便了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就医费用及时报销,这在全省是首家:在总结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委托管理的基础上,在伊川县实施了委托商业保险办理城镇职工医保有关结算业务试点,实现了监管和业务经办分离,这项工作在全国省市中也是首创,得到了李克强副总理的批示肯定;建立了大学生和有条件的中学学生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这在全省是第一家;我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已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多项试点,我市提前享受到国家多项优惠政策。目前,我们承担了3项国家试点任务:2007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使我市提前3年开始享受到国家专项补助资金;“金保工程”首批全国示范城市,使我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部实观了“金保工程”系统信息化管理,市、县两级应用软件开发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节约市级财政开支1200多万元;被国家确定为首批12个工伤康复试点城市之一,为完善我市工伤保险体系,做好工伤伤残人员的康复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大力争取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积极弥补社保资金缺口,2009年争取到9.35亿元;2009年争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3792万元,争取省就业专项补助资金1.61亿元,今年已经争取就业补助资金1.25亿元,这些资金的及时到位,为稳定就业形势、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市委“福民强市”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洛阳时的重要讲话、市委九届十四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人大常委会指示,进一步振奋精神,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奋力拼搏,为实现“福民强市”的目标、构建和谐洛阳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