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2010-11-08

    西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1月5日上午在区人大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耀斌,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元通,副主任卫红、蒋金贵、阎建设、朱秀珍,党组成员顾崇林及委员17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耀斌主持。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订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的相关情况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订《洛阳市西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对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的决定及修改意见的说明。审议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对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的修订意见发表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修订《洛阳市西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关于对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的决定。
    王耀斌在讲话指出,本次会议专题研究修订了《洛阳市西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关于对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的有关内容,是区人大常委会为使满意度表决在实施中更加符合工作实际,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监督法的要求,客观公正的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出评价,更好的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而作出的一项决定。为贯彻实施好此项决定,他对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牢记神圣使命。区人大常委会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国家权力。这样的性质规定,充分表明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肩负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二是加强自身学习。要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对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认真履行职责。要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按时出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等活动,经常与代表和选民保持联系,了解社情民意,加强调查研究,在审议发言时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在表决时要本着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好委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