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洛阳市旅游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大会

2010-11-10

    11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洛阳市旅游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大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柳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炳旭出席了大会。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主任方双建主持了大会。市旅游局、市法制办、市文物局、市规划局等11个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及旅游协会、旅游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主任方双建宣读执法检查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在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对《洛阳市旅游条例》在全市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柳生作动员讲话时指出: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体现了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促进福民强市目标的要求,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所必需,是体现人大工作实效性的一种必要手段。他要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围绕《洛阳市旅游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旅游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旅游资源整合和理顺旅游管理体制的情况、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市场秩序整顿情况,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总体情况和具体措施等重点,开展自查;执法检查组要按照方案把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把多种检查形式结合起来,把上下级人大常委会的检查工作结合起来;避免工作的形式化、程序化,团结协作,全面、扎实地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为提高旅游业效益、为实现福民强市的目标做出贡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炳旭在表态发言时表示要全力协调配合,做好迎接市人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他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贯彻落实《条例》执法检查的必要性,抓住执法检查机遇,解决旅游发展氛围不浓、体制机制不顺,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不够,交通瓶颈制约,部分旅游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加快实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和旅游基础设施、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旅游与文化等产业融合、加大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和产品转化力度、抓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提高旅游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