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0-11-23

    11月8日至12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洛阳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两办法”)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秀刚,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有关委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敬杰,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水利局等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城关镇高都川采砂金区、中金集团店房金矿大型堆淋场、丰源钼矿采矿区、德亭杨河矿山空白区、洛矿集团力泰公司三零八探矿区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召开两次座谈会分别听取县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及城关镇、大章镇政府关于矿产资源“一法两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检查组还深入国土资源局就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储量管理、矿业秩序整顿以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走访、座谈、调卷查阅、问卷调查等形式,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检查组认为,2008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矿产资源“一法两办法”的贯彻实施,强化依法行政,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勘查开采秩序良好。县政府加大了资源整合力度,提高了资源利用水平,积极推进矿产地质环境保护,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局面得到了遏制,违法开采行为明显减少。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还针对高都川砂金无序开采及部分堆淋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及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秀刚强调:矿产资源是我县发展的基石,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县政府必须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筹谋划,依靠科技,不断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要继续强化对非法采矿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严防反弹回潮,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监管,严格矿产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深查其因,严纠其责,人大常委会将跟踪问效。要继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矿业结构的布局,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益的最大化。要加大地质勘查和资源储备力度,争取矿业经济上的重大突破,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