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大
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11月23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清,副主任罗甲忠、白九臣、单志敏、乔万里、黄秀刚及常委会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姚文妞,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建刚、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及各乡镇人大副主席,县政府办、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黄金局、安监局、消防队等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同志列席了会议。
李德清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建议议程。根据议程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和对嵩县人民法院2008年以来执行工作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后整改情况报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提请报告,拟任命人员的供职报告。会议对各项报告分别提出了审议意见,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李德清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建议议程。根据议程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和对嵩县人民法院2008年以来执行工作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后整改情况报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提请报告,拟任命人员的供职报告。会议对各项报告分别提出了审议意见,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