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市人大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立以来,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全市人大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对张涛等74名同志进行表彰。
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张 涛 马汝明 王卓林 闫伟峡 郄丽丽
付玉峰 张国臣 刘洪燕 关丽丽 李 敏
二、各县(市)区
偃师市:丁朝龙 姬红卫 王明高 赵朝贤 张宏伟
孟津县:聂 军 崔占科 雷建华 闫龙涛 潘 殿
新安县:王秋霞 陈怀民 郭廷智 邓朝晖 王社教
伊川县:郭百舟 程相军 翟险峰 王丰良 郝龙山
宜阳县:程竹菊 梁伟涛 张 忆 高振立 张午丙
汝阳县:王志刚 杨旭强 郭灵杰 董凤仙 武景春
洛宁县:吴 军 杜爱敏 黄东彩 余三才 张根苗
栾川县:薛凤姣 赵红彬 张红伟 李留敏 李林普
嵩 县:单志敏 路 鹏 刘文耀 张 平 梁建义
涧西区:赵邦定 庄 艾 张宪清
西工区:卫 红 王 宏 李 博
老城区:张 辉 杨改法 孙晓艺
廛河区:樊建学 海智通 姜 红
洛龙区:马建照 湛 伟
吉利区:乔国华 李延玲 张红伟
高新区:赵荣先 黄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