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投资16.4亿开建经适房廉租房
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传来好消息。记者今日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我市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已经公布:投资14.4亿元,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9000套;投资2亿元,城市区开工建设廉租住房近3000套。
同时,今年建筑面积49.7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将竣工并交付使用,城市区1700套廉租住房交付使用。
14个经适房项目,开工8个
据了解,今年全市共有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14个,其中涧西区2个,西工区4个,老城区1个,瀍河回族区3个,洛龙区3个,高新区1个。
涧西区的2个项目分别是:
天泽花苑,位于武汉路与瀛洲路交叉口南侧,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
王府庄地块,位于龙鳞路以西,东至龙南小区附近,建筑面积3.96万平方米;
西工区的4个项目分别是:
富阳佳苑二期,位于国花路以东,310国道以南,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鹏祥小区二期,位于道北二路以北,王城大道以西,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
丹城苑,位于丹城路与春晴路交叉口附近,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
国花宝居,位于华山路以西,310国道以南,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
瀍河回族区的3个项目分别是:
阳光丽都,位于启明东路以北,焦枝线以西,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
开元小区,位于中州东路,焦枝线以东,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阳光富地,位于启明东路以北,焦枝线以西,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洛龙区的3个项目分别是:
白马城邦,位于白马寺帽郭村和十里铺村,西至中铁十五局七公司,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
开元名居,位于白马镇十里铺村洛常路以西地块,东至洛常路,西至中州渠,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怡心苑,位于新区太康路南侧,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
老城区的项目
中电·阳光新城二期,位于邙山镇中沟村地块,北至红山路,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
高新区的项目
周山新城,位于九都西路与孙辛路交叉口附近,建筑面积37.95万平方米。
目前,已经确定的2011年我市新开工经济适用房项目有8个,分别是天泽花苑、富阳佳苑二期、丹城苑、中电·阳光新城二期、阳光丽都、白马城邦、怡心苑、周山新城等,预计开工面积达81.5万平方米。
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济适用房项目从开工建设之日起,一般情况下多层18个月、高层2年—3年可交付使用。
据了解,今年可以竣工的经适房项目有:
苹果园小区,位于涧西区天津路与长江西路交叉口附近;
鹏祥小区一期,位于西工区石油路附近;
绿都·阳光佳苑,位于西工区春都路37号;
中电·阳光新城一期,位于老城区邙山镇中沟村地块;
富阳佳苑一期,位于老城区陵园路附近;
阳光富地,位于瀍河回族区启明东路以北,焦枝线以西。
以上项目预计总竣工面积49.7万平方米。
城市区8个廉租住房新建项目
今年,我市城市区新开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8个,可安置近3000户住房困难家庭。
涧西区260套:
城市名筑22套,位于建设路与郑州路交叉口附近;
中盛家居18套,位于中州西路88号至90号;
天泽花苑220套,位于武汉路与瀛洲路交叉口南侧。
西工区1360套:
富阳佳苑二期360套,位于国花路以东,310国道以南;
国花宝居1000套,位于华山路与310国道交叉口以南。
瀍河回族区800套
位于中窑村内的中信小区;
洛龙区94套
位于新区太康路南侧的怡心苑;
高新区400套
位于九都西路与孙辛路交叉口附近的周山新城
除此以外,偃师市、新安县、洛宁县、孟津县、宜阳县、伊川县、汝阳县、嵩县、栾川县和吉利区均有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据了解,截至2011年底,我市城市区可交付使用的廉租住房将为1700套。
小提醒:如何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据了解,根据各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建设情况,市住房办会定期在《洛阳晚报》、官方网站发布认购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户型面积、房源数量和报名起始日期等。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指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家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购房对象。
年满26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如满足以上条件,也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有意购房者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未婚大龄青年提交民政部门或所在社区出具的单身证明)、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前往位于涧西区联盟路396号的市住房办501室报名并接受审核。
待申请资格通过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领取经济适用房准购证、抽号等一系列程序。
小提醒:申请廉租房,需要提交这些材料
需要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可留意所在社区及区廉租住房办公室的通知。
按照相关规定,低收入家庭领取廉租房补贴半年以上,可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手续如下:
首先,申请的家庭需填写《低收入家庭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批表》,交给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办事处盖章并签署意见;
待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将下述材料交给社区: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单位的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无单位的由社区证明收入)、住房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全部资料经过社区、办事处和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将材料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无房或在外租房,还应提交租赁协议、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租住地所在的社区证明。
另外,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家庭如果需要申请廉租房,需到各区廉租办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