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011-03-15

(2011年2月28日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茂所作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客观地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2011年的工作安排,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洛阳审判工作的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福民强市总体目标,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自身建设,更加注重接受监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执行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