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0年12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谭建忠所作的《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的结果为基本满意。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对今年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重视,办理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后,市人民政府及时召开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228件建议分解到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对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专门成立了建议办理科,并建立了市分管领导、主管秘书长和市直单位一把手直接阅办建议和建议办理协调例会等制度。完善机制,办理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继续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了建议办理工作三级负责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办理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办理成效得到进一步提高。注重建议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效结合,利用《市政府一周工作预安排》等进行全程督办;并能及时与代表沟通,听取代表意见。总体看,市人民政府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使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228件代表建议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227件,表示不满意的1件。
会议指出,今年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个别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认识不够到位,与代表沟通联系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层层转办,使办理工作基层化;以许诺代替办理,代表所提问题解决率不高。
会议要求,针对这些问题,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单位应进一步引起重视,把建议办理工作提升到推进“福民强市”宏伟目标,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认真抓好,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事关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加满意。对已经书面答复代表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要制定方案和时间表,逐步加以解决,抓好落实工作,让代表看到办理效果,以取信于代表;对重新征求代表意见后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有关承办单位应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重新办理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适时听取该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