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2009年度财政决算和2010年元至六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1-03-22

(2010年10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谷树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09年财政决算和2010年元至六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09年,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措施,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强化财政管理,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了预算,重点财政支出得到保障,实现了收支平衡,市财政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市本级2009年财政决算。
    会议指出,我市 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不高,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项目支出不细化,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执行不到位。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认真研究经济形势和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充分考虑中央各项经济政策调整对我市经济的影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收入任务;要大力培育财源,增加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稳步提高收入质量;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项目支出。突出结构调整,加大节能减排投入,扶持新能源产业,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福民强市目标;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部门预算收支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及时将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要逐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积极研究、探索部门决算审计、审签制度,强化部门决算监督;要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三农”、教育、科技、社保等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要严格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细化基金预算编制,确保基金收入用于公共利益和民生工程;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意识,对今年“本级审”中查出的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