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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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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四期(总第239期)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李国刚同志职务的报告
2011-03-22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市人民政府2010年11月3日研究通过,提请“
李国刚挂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期二年)。
特此报告。
市长 郭洪昌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