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1-03-22

——2010年12月23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乔文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底,全市民营经济户数达到28.3万户,其中企业1.6万户,个体工商户26.7万户;从业人员118万人;全年完成营业收入3260亿元,同比增长15.6%。实现增加值1065亿元,同比增长13.1%;民营经济对全市GDP的贡献率达到51.3%;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达到1450家,其中超亿元企业210家,超5亿元企业25家,超10亿元企业7家。
    今年1-10月份,全市民营经济实现营业收入3390亿元,增加值1195亿元,实缴税金1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4%、25.9%和7.2%。
    总体看,在国际金融危机深度影响的背景下,我市民营经济保持了平稳增长的良好态势。民营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2009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营业收入3260亿元,是“十五”末1104亿元的2.95倍,年均增速33%;实现增加值1065亿元,是“十五”末359 亿元的2.96倍,年均增速31%;上缴税金112亿元,是“十五”末45亿元的2.48倍,年均增速28%;规模以上企业1450家,比“十五”末918家增加532家,其中,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由66家增加到210家。民营经济对全市GDP的贡献率由“十五末”的42%提高到2009年底的51.3%,对县域经济的贡献率超过60%。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共新上(技改)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3444个,总投资1708.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829.2亿元。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78家,其中民营企业有45家,占57.7%,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市工业领域获得科技进步奖的生力军。2009年,洛阳惠中兽药公司研发中心被科技部批准为国家级兽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为近15年来我市获批的唯一一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也是河南省生物制药领域的首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发展环境。近年来,市、县两级普遍实行了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分包重点项目制度。坚持重大项目月例会、周报、周询问、日询问等制度,利用《非公有制企业反映问题办理周报》、《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快报》等载体,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市政府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条件。2009年,48名市级领导分包了48家重点民营企业,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在项目审批、土地使用、融资担保、周边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民营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和平稳运行。
    (二)强化政策支持,引导促进发展。2009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意见》(洛政〔2009〕6号)、《关于民营企业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洛政〔2009〕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洛政〔2009〕13号)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市财政产业优化资金拿出4737万元用于民营企业结构调整、新产品开发、研发机构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十一五”期间,市、县两级政府拿出4.49亿元,作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引导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建设。今年以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1119万元,支持8家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建设。
    (三)大力招商引资,壮大民营经济。近年来,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民营经济的突破口,通过领导带队外出招商、小分队招商、驻地招商、以商招商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先后引进了投资58亿元的香江集团年产140万吨氧化铝项目、投资40亿元的杭州鼎盛集团年产60万吨高精度铝板带箔等一批重大项目,引进了四季沐歌太阳雨、阿特斯光伏电力组件项目、利尔耐火公司优质耐火材料项目、尚德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雅戈尔恒和会展中心、万向集团钾长石综合开发、雨润(宜阳)集团、嘉禾集团浙商工业园、恒生电子集团恒生科技园、吉林麦达斯公司轨道车辆铝型材、中扩玩具、万达广场、平安保险数据中心、用友软件研发中心、世纪互联和中信、光大、兴业、齐鲁证券等一批对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有重要影响的项目,民营经济实力进一步壮大。
    (四)完善担保体系,破解“瓶颈”制约。到目前为止,全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达到115家,注册资本金38.5亿元,累计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超过100亿元。在省工信厅的统一部署下,着力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到今年年底,全市将有25家小额贷款公司获批,已开业16家,数量居全省第 一,预计全年为中小企业贷款超过10亿元。
    在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环境不够宽松、政策“棚架”,个别职能部门收费不合理、不规范、执法不人性,甚至有“吃、拿、卡、要”现象;仍存在着资源型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少,初级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产业产品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强,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少等问题;仍存在融资难、成本高、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近期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
    8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之后,围绕进一步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全社会对民营经济的认识、增强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等方面,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召开了民营经济工作会议。8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对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县(市、区)、优秀民营企业、高成长型民营企业、优秀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等进行了表彰,奖励现金485万元,是历年来奖励范围最大、奖励资金最多的一次。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毛万春作了题为《今天的生力军 明天的主力军》的重要讲话,给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定位为“修场馆、当裁判、发奖牌”,给各职能部门和全社会定位为“啦啦队”,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为民营企业营造“宽严有序”的发展环境;对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存在的懒惰症、虚假症、浮躁症、扯皮症等“四种顽症”,从作风、效能、执行力入手,下猛药,进行综合整治,在全市民营企业中引起了极大反响。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从对民营经济发展认识再提高、问题再研判、措施再细化、领导再加强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速民营经济发展的思路和目标,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这次会议,吹响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速民营经济发展的号角。
    (二)制定民营经济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好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工作部署》(第85期),从 三个方面30条对近期民营经济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特别就围绕如何进一步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要求相关部门制定 “推行项目审批手续领办、推行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直通车、推行定期联席会议、推行收费项目登记和罚款备案、推行治安秩序分片包干负责、推行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等六项制度的细化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近期,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通知,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完善民营经济政策措施。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之后,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洛发〔2010〕20号),从进一步营造宽严有序的发展环境、着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加快民营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健全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等六个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围绕“进一步营造宽严有序的发展环境”,明确提出了“完善民营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立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制度、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社会地位”的具体要求。11月25—26日,市工信局专程赴江苏宿迁学习了有关全民创业、优化环境等方面的经验,起草了《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召开了专题协调会,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待进一步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转发。市直相关部门也纷纷行动起来,如市工商局12月8日专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在洛阳日报头版全文刊登,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普遍好评。
    (四)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继续坚持市领导、职能部门分包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印发了分包联系方案。48个市级领导每人联系1家企业,17个市直职能部门每个联系5家企业。二是营造发展氛围。从8月下旬开始,市民营经济服务局与洛阳日报、商报、电视台联合,开设了“活力在民企、发展靠民力”、“福民强市看民企”等专栏,对县(市、区)、优秀民营企业、高成长型民营企业进行持续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对民营经济的关注度。三是举办民营企业高层讲座。10月20日,邀请国务院参事陈全生作了“当前宏观经济与民营企业发展”专题报告,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民营经济主管领导、民营经济服务部门和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负责人7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四是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制定民营企业评议职能部门活动方案,计划于12月底前,由优化办、绩效办、市民营局组织全市重点民营企业对市直部门进行民主评议,对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行评价,结果在全市通报。今后,每季度开展一次评议活动。对连续两次评议后三名的部门,进行诫勉谈话,追究领导责任,以此促进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三、下一步加速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点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2011年,我们将以“环境创优年”为契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下发《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意见》。二是推行项目审批领办制度。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受理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并快速办理、及时反馈,解决不了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四是定期召开由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五是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由市优化办会同市发改委、民营局、财政局等部门,理清现有涉企收费项目,并提出降低或取消市级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建议,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予以发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六是对民营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落实辖区公安部门包干负责制。七是每季度组织民营企业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行评价,结果全市通报。
    (二)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一是加强与各家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联系,积极向其推荐中小企业优质项目。二是逐步对现有担保机构进行增资和整合,引导整合成立一批资金规模大、合作银行多、管理制度规范的担保机构。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担保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信用担保体系健康持续发展。四是积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全面开展业务,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支持,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三)全力做好骨干企业培育工作。一是在全市范围内,从“示范效应好、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吸纳用工多、社会贡献大”的民营企业中选定100家营业收入有望超亿元、10亿元和30亿元的骨干企业,作为市重点民营企业,列入重点扶持对象,在政策、专项资金、上市、融资、人才及研发中心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促其尽快做大做强。二是综合运用重大项目例会、专题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协调企业运行中的煤、电、油、气、运及资金等方面的问题,积极为民营企业呼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运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一是引导骨干民营企业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新产品研发步伐,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新上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不断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充分利用我市科研优势,鼓励引导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全方位技术合作,鼓励企业通过技术难题招标、技术支撑、人才培育、信息提供、新技术、新成果推介等方式实现产学研联合,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三是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对优势企业的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强强联合,做大做强一批民营企业。四是在努力争取国家、省各类政策性资金的同时,用好市级3000万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项目和产品给予重点支持,推动民营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市民营经济能够较快发展,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民营企业的努力,得益于各级人大始终如一的关心、支持和对民营经济工作的监督,今后民营经济发展更需人大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进一步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