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关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议案》和《关于尽快解决我市城市交通问题的议案》的决议

2011-05-04

(2011年4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诚如所作的《关于<关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议案>和<关于尽快解决我市城市交通问题的议案>的调查报告》,经认真审议,决定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我市城市区特别是洛河以北城区的交通拥堵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地影响到我市的城市形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引起了我市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进一步加大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力度,结合《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贯彻实施,在不断补充、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和中长期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努力构建快速畅通的城市交通体系。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听取关于该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