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11年普通中学招生工作方案出台实行“平行志愿” 增招体育尖子生

2011-05-11

    10日,我市2011年普通中学招生工作方案正式出台,与往年相比,今年招生政策有四大变化。
    变化一:实行“平行志愿”
    为给考生提供更大的选择面,今年中招在志愿填报上向高考“靠拢”,三个志愿层次均实行“平行志愿”,即除可填报2个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外,其他可填报的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志愿均变为2个统招志愿。这意味着,一旦考生分数未达到其填报的该批次的第一志愿分数线,档案不会直接“落”入下一批次,而是进入第二志愿学校,再根据第二志愿学校分数线,衡量其是否“入围”,如果仍未达到,再“落”入下一批次的录取。
    变化二:增招体育尖子生
    今年中招我市对体育生的招生政策也有新的变化,即在2010年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基础上增加了招收体育尖子生政策。体育尖子生的条件是:必须是在初中阶段获省级以上比赛单项奖前8名,团体前5名的主力队员;市级比赛单项前3名,团体前2名的主力队员或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所有证书必须是市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且报考学校专项对口。同时,体育尖子生只测试专项技术。
    变化三:招生计划增加1000人
    今年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招生计划为4.5万人,较去年增加1000人。
    变化四: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加大问责力度
    今年市教育部门特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将加大问责力度:
    各高中学校应将本校招生计划(含招收择校生的名额)公开,对超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并视其情况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控制最低录取分数线,艺术高中和有关学校的艺术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教育局按规定确定。突破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说学生放弃中考和中途退学,或要求学生转校、强迫学生报考某类学校。
    严禁进行虚假招生宣传。各学校进行的宣传咨询工作应在本校区内进行;各初中学校可在规定时段内设立高中招生宣传日,其他时间禁止招生学校进入生源学校宣传,否则将追究生源学校校长责任。
    严格规范“小升初”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合理安排其到市教育局指定的学校就读;接收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或收取借读费。外国语学校可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内容可包括英语口语、听力和英语基础知识,但属划片招生的学校除外,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严格控制借读生,对不按照招生计划超额招收的借读生,市教育局将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其学籍仍在原辖区学校注册),不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市教育局明确提出,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现象,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对违规学校的校长,给予相应处分。
    今年我市中招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8日至30日,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在本校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及户口在本市市区而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5月28日至30日到市中招办报名。
    今年我市中招考试试卷总分仍为600分,照顾标准仍执行往年政策。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李燕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