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楼盘明码标价不规范 市物价部门:限3日内整改

2011-05-12

    核心提示
    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5月1日起,所有商品房必须实行明码标价,“一套一标”。
    10日、11日,市物价部门派出两个检查组,对我市近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售楼盘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我市仍有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不尽规范。
    “一套一标”现场展示
    走进恒大绿洲的售房部,两块“一房一价”价目公示栏摆放在显眼的位置,不时有购房者驻足查看商品房价格。在前台,物业收费的公示牌上也明确标注有情景洋房、高层、小高层及首期商铺不同的物业收费标准。
    9号楼1单元,东南朝向二室二厅,建筑面积87.29平方米,室内面积73.26平方米,一楼单价6388元,总价55.76万元;9号楼2单元,南北朝向三室二厅,建筑面积107.8平方米,室内面积90.48平方米,6楼单价6518元,总价70.26万元……
    “一房一价”价目公式栏中有每套商品房的面积、单价、总价,旁边的楼宇相关信息公示栏上,代收费用、小区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装修状况、配套设施以及优惠折扣等相关内容都标注的较为齐全。
    该楼盘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接到物价部门的通知后,他们就开始积极准备明码标价的相关事项,只要有市民来看房,销售人员都会带领其先查看商品房的相关信息。
    部分楼盘明码标价不规范
    按照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对每套商品房都要进行明码标价。另外,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基础设施配套等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内容都要标注齐全。
    检查发现,除恒大绿洲、中泰世纪花城售房处的明码标价比较规范外,还有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价格、未标商品房价格等相关信息、未在销售时公示已选聘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限3日内整改 否则就要处罚了
    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教育规范为主,处罚为辅。对不规范的房地产经营者先提醒告诫,限3日内整改完毕,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组织人员学习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
    下一步,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处理市民对有关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的投诉、举报。对限期不予整改、屡查屡犯的价格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李迎博 实习生 邱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