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任常山等13名同志职务的报告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市人民政府2011年3月23日研究通过,提请:
任常山任洛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于建庄任洛阳市民政局局长;
张水利任洛阳市卫生局局长;
李秋阳(女)任洛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马灿书任洛阳市审计局局长;
朱美荣任洛阳市体育局局长;
刘德胜任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局长;
免去:
吴振卿洛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张建平洛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朱其昌洛阳市卫生局局长职务;
张水利洛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乔卫国洛阳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左法勤洛阳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郭引强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报告。
市长 郭洪昌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