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洛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吴喜照
(2011年2月27日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跃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0年,市人民政府认真坚持科学发展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的比较好。全市完成生产总值2321.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14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2亿元,分别增长13.2%、21.8%、18.1%。《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2010年计划执行情况,在充分肯定成绩、认真总结经验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2011年计划的各项指标。2011年计划安排适度合理、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符合洛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大会同意这个《报告》,批准洛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抓住“中原经济区”的建设机遇,加强经济运行调控调节,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要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增长方式,不断扩大投资,切实抓好重大项目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三化”进程。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突出抓好粮食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积极推进工业结构升级,把工业做大做强,推动创新体系建设,注重品牌、质量、效益和节约,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和新型工业基地建设。要积极推动生产、生活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包括历史文化、文物、大遗址的发掘、保护和展示在内的大文化产业,加快以旅游业为龙头的大文化产业、商贸物流业、房地产业等社会服务业的发展步伐。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按照“一中心五组团四支撑”的总体布局,加快洛阳新区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洛河以北城区改造和县城改造,构建现代城镇体系。要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积极实施林业生态市建设。要深化与推进各项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尽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积极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招商引资的实际效果。要努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要认真落实“福民强市”总体目标,注重民生改善,坚持教育优先,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科技创新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注重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的收入,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