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1-06-02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吴喜照
(2011年2月27日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编制的《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和《关于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会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纲要(草案)》和《说明》进行了审议。大会期间,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纲要(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十一五”时期,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调整结构,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城乡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顺利实现经济总量翻一番的宏伟目标。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有关要求,充分肯定了我市“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客观指出了“十一五”期间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认真分析了“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纲要(草案)》指导思想明确、发展指标适度、任务具体、措施有力。建议大会批准《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强调,全市各级政府在贯彻落实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时,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福民强市为总体目标,坚持“四个重在”,推进产业兴市、创新活市、精神立市、依法治市,着力调整结构,着力改革开放,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把洛阳打造成为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市和重要经济增长板块、生态良好的宜居山水城市、特色明显的新型工业化城市和河南省副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中原经济区”的建设机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引入可持续发展轨道。要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体系建设,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战略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率先形成企业集群、配套联动发展模式。要把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点,发展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不断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服务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要按照“一中心五组团四支撑”的总体布局,重点发展以新区为核心的城市密集区,支持县城发展,推进特色城镇化进程,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目标,发展现代农业、劳务经济,不断创新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开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试点,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实施重点领域、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要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把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紧密结合起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职业教育规模化发展。要高度重视民生改善,把扩大就业放在民生工作的首要位置,搞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稳定市场物价,大力促进社会和谐。要充分发掘洛阳的历史文化资源,构建特色鲜明的“大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城市发展软实力。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和深化各项改革,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把招商引资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结合起来,调整商品结构,大力开拓市场,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优化政策、体制和投资环境,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