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06-02

(2011年3月1日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所作的《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安排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市委的决策部署,指导思想明确,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地方立法、监督工作、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民生改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实施福民强市总体目标的关键一年。面对新的机遇和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福民强市的总体发展目标,以推动“一抓三创”和“六场攻坚战”的顺利实施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努力在立法工作方面达到新高度;着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努力在依法监督工作方面实现新突破;立足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努力在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努力在代表工作方面作出新成效;切实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努力在自身建设工作方面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成效和水平,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实现福民强市的总体目标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