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王正午同志职务任命的报告
——2011年2月1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振义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任命:
王正午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请审议。
主任:常振义
201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