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工作要点

2011-06-02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和中原经济区战略的开局之年,也是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推进实现“福民强市”目标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福民强市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一抓三创”工作重点和打好“六场攻坚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推动科学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动民生改善和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努力提升人大工作的成效和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升立法工作水平
    1、坚持科学立法,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坚持立法工作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协调,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完善经济、文化等领域的立法。实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着力解决改革开放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为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2、认真落实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2部。按照立法计划的要求,加大对立法计划实施的协调、督查力度,确保列入立法计划的法规项目按时提请审议。要认真组织对法规草案的审议,不断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与效率。
    3、实行民主立法,不断推进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的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使法规草案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立法论证、听证等工作程序,注重发挥学术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咨询顾问作用。
    4、做好立法调研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洛阳市专利保护管理条例》等3件立法项目进行深入调研,为立法工作做好准备。
    5、积极配合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面反映我市的实际情况和要求。
    二、深入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6、紧紧围绕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一抓三创”和促进项目建设、经济转型、机制转换、城市提升、民生改善、环境创优“六场攻坚战”的顺利实施为监督重点,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7、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项:(1)关于我市项目建设攻坚战实施情况的报告;(2)关于城市提升攻坚战进展情况的报告;(3)关于我市民生改善攻坚战实施情况的报告;(4)关于政务环境创优工作情况的报告;(5)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6)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蔬菜基地一体化建设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7)关于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国家遗址公园项目情况的报告;(8)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贷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9)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10)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8、加强对计划、预算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1)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10年财政决算;(3)关于201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继续推进对政府部门预算编制草案初审工作,积极探索预算监督的新方式。
    9、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对《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0、深入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组织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伊滨区建设情况、“一中心五组团”快速通道建设情况、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情况、水利设施修复建设情况等进行视察;对我市经济转型、机制转换、畜牧产业化发展等进行调研。
    11、开展工作评议。制定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并围绕“政务环境创优”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评议,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推动机关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
    12、继续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切实做好日常性信访工作,适度扩大信访事项立案率;加大对重要信访事项的督察督办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适时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
    13、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对“一府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规范备案程序,完善审查机制,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
    14、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来洛开展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断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15、进一步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我市发展的实际需要,紧紧围绕推进实现“福民强市”战略目标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讨论研究,作出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的决议决定,不断推进重大事项决定的科学化、规范化。采取调研视察、跟踪督查等多种形式,着力推动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四、完善人事任免程序,不断提高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16、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继续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程序,不断提高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17、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部署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县乡人大换届的前期调研和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
    五、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18、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拓宽代表联系渠道,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和走访联系代表制度,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听取意见建议。扩大代表知情渠道,坚持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会议等活动的参与,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9、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完善代表建议的督办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对重点建议和代表不满意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适时听取“一府两院”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逐步实行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积极做好网上办理代表建议的前期调研工作。
    20、逐步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结合我市代表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创新和丰富档案的内容和形式,使之全面反映代表履职状况,真正起到强化代表意识、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的作用和效果。根据《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的意见》,继续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工作。
    21、开展争当先进代表小组和建议办理先进单位活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充分发挥代表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增进代表工作的凝聚力。组织召开代表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2、认真做好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组织服务工作,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调查、专题调研等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23、为全国和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做好服务,安排各县(市)区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工作。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水平
    24、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坚持注重学习、注重持续、注重团结、注重自律,紧紧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加强常委会的思想和作风建设;积极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效能型、和谐型”五型机关建设,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使常委会和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
    25、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围绕开好常委会会议和开展常委会工作的主题,举办法制讲座,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成效性,进一步增强组成人员履职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6、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市委“环境创优年”动员大会和转变领导方式会议重要精神,认真落实毛万春书记《作风硬洛阳兴》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查找机关在庸、懒、散、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改落实。
    27、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人大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8、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高度重视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常委会重要活动和代表履职情况的经常性宣传。继续办好《洛阳人大》和洛阳人大网站。开展全市人大宣传评先表彰活动,组织对全市人大通讯队伍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大宣传工作水平。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认真组织开展“洛阳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29、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国外议会和友好团体交流是人大对外交流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对外交往活动,加强与其他国家议会、友好团体的了解和沟通,积极推动双方在经济、文化、科技、环保等领域的广泛合作,为我市改革发展服务。
    30、加强横向联系。积极参与全国、省及有关城市人大工作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其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定期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听取基层人大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不断发展。
    31、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更加注重作风养成,更加注重党性修养,更加注重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