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

2011-06-27

    5月31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清,副主任罗甲忠、白九臣、单志敏、乔万里、黄秀刚及常委会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敬杰,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伟、县人民检察院领导,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及各乡镇人大副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同志列席了会议。
    李德清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建议议程。根据议程安排,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后整改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各项报告分别提出了审议意见,并对进行了满意度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苏焕章同志辞去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关于确认许可对县十二届人大代表邓红民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