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社会养老问题议案开展调研

2011-07-04

◆  司 委  
    针对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侯玉奇等11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解决养老机构用地问题》的议案,3月29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龙带领内司工委和提议案人大代表深入到吉利区、伊川县等地对该议案进行调研论证。调研组分别听取了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召开了由部分县(区)民政局负责人、社区代表、养老院法人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并实地察看了龙疗养老中心、伊川汇丰凤山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详细了解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现状。
    从调研情况看,截至2010年底,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人90万人,占总人口的13%,并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老龄化趋势发展迅速。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符合洛阳实际的养老模式和运行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等政策性文件,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程试点、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和活动,我市社会养老事业总体上呈健康有序发展态势。但是,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我市社会养老资源与现实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全市共有社会养老机构40多家,其中公办1家,设床位近5000张,农村敬老院151家,设床位12000张,与国家规定的社会养老床位要占老年人口数量的30‰差距很大。同时,我市的社会养老工作还存在着政府投入力度不够、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养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目前我市社会养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杨玉龙副主任在调研中指出,随着我国人口寿命的延长,“421型”家庭的增多,老年人口特别是高龄老人快速增加,社会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也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工程。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事业、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是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严峻挑战、破解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的有效途径,更是建设和谐洛阳、实现福民强市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因此,社会养老问题议案的提出符合洛阳实际情况,反映了人民群众心声,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要把调研情况如实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4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加快养老事业发展、解决养老机构用地问题的议案》调研论证情况的报告,经认真审议,决定将该议案交由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应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高度,切实把发展社会养老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营造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推进我市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要科学编制我市社会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机构空间布局规划,明确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近、中、远期发展目标,把养老机构建设公益性用地纳入城市发展规划。要进一步完善我市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并抓好政策落实,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大财政对社会养老事业的投入力度,大力发行社会福利彩票,每年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社会养老事业,兴建一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整合现有资源,有计划地改造成养老服务机构。要创新养老服务模式,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提高养老服务质量。要尽快出台我市养老服务机构执行资质、建设、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的检查、评估制度,做好业务培训工作,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与服务,保障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听取该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