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1年6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任 命:
葛文亮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王志芳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姜英萍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付玉峰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郄丽丽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免 去:
葛文亮同志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仲煜同志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红旗同志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邓会萍同志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谢红叶同志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陈亚利同志为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三献同志为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 去:
陈亚利同志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明智同志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三)
任 命:
马保政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焦贵福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立华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 去:
王宫武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胜利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建国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叶青峰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朝阳、董抒、赵刚毅、杨旭、薛志毅、朱甦红、侯宏生、吕惠敏、康晓吾、焦红十名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 命:
王宫武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武农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建新、李汝浦、刘赤炜、赵宝红四名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万宏伟、高殿顺、王洪岩、王银轩、张慧丽五名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颖弟、姜卫国、雷池、余小洲、李奎、许小珍六名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马保政同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双印同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沈振勇、杨庚楼、张曙洛、王建召、殷国章、赵晓全六名同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红伟同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袁晓峰、王振中两名同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