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代表对瀍河法院2010年刑事审判工作进行视察

2011-07-19

        7月12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东智带领区部分人大代表对瀍河法院2010年以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缓刑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视察。
        瀍河法院代院长王宏伟进行了汇报。2010年以来瀍河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8件,打击处理人犯167人,其中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缓刑案件31件。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瀍河法院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行量刑规范化,坚持人性化办案,准确把握法官的“中立”角色,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确保了刑事审判的公平正义。同时结合当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较多的特点,加强调解工作力度,发挥其他社会组织和人员的力量,努力化解矛盾,使之服判息诉。近年来缓、管、免人员未发生重新犯罪和违法行为,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代表们对瀍河法院办理的案件卷宗进行查阅后,进行了认真座谈讨论。代表们认为:瀍河法院近年来为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汇报材料内容翔实,案例清楚,工作思路清晰。在刑事审判中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宽严相济,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特别是刑事审判后无出现涉法上访,缓、管、免人员无出现重新犯罪,这就是对区社会稳定作出的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东智强调:法院工作人员少,任务比较繁重。但是一年来刑事工作没有出现涉法涉诉上访,没有重新犯罪,这就是工作成绩。在受理的案件中,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缓刑的案件所占的比例不小,对这些缓、管、免人员法院要多与负责社会矫正的社区进行沟通,及时帮扶,避免这些人员重新犯罪。同时要加大法院工作的宣传力度,对一些刑事、民事审判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化,提高社会知晓率,减少群众的误区。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对法院工作也是一种挑战,在审判过程中一定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办理的每起案件能达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