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和工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2011-07-26

  财经委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河南省工会条例》两法一条例在我市的全面贯彻落实,5月25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喜照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先后到新安县、涧西区、偃师市、西工区、洛宁县对“两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就集体合同制度的落实情况、工资专项集体协议工作进展情况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工会组织建设情况、工会经费和工会财产保护情况、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情况,听取了各县、区政府的情况汇报,并实地走访了中超实业、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洛阳餐饮旅游集团、富宁木业、坤宇矿业等8家企业,通过与企业座谈形式,了解各企业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情况。
    从视察情况看,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两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在推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建设、履行职责、劳动监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企业组建工会和劳动合同签约率不断攀升,企业民主管理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会干部职数少,兼职多,工作量大,严重影响工会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小企业、流动行业和个体工商户建工会工作进行困难,职工权益无法保障;三是部分建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四是部分企业职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视察组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明确“两法一条例”的执法主体是各级政府,政府必须责无旁贷的落实好每项工作;二是在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工作中,要求实、求真、求稳,使条例依法落到实处。组建工会的同时更要注重发挥好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劳动合同签订的同时更要注重合同双方责任的落实;三是要不断地总结和提升工会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影响和带动落后地区的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同时,为一步推动“两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在适当的时侯组织开展相关执法检查或视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