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老龄工作 让老人安享晚年

2011-07-26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将老龄事业摆上重要工作位置,广泛宣传涉老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各项老年活动和为老服务,加快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和老龄事业取得了积极成绩。
    一、积极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市总人口662万,现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88万(其中:城镇户口25万,农村户口63万),占常住人口的13%。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老年人保护工作,切实把老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及时调整和充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研究解决老龄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的工作目标,积极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项敬老优待服务规定,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老龄政策,促进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不断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各级、各部门、各社会团体结合工作职责和自身实际,也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各项权益,形成了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多样式、多层次的保障体系。
    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城乡,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目前,我市已形成了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组成的养老保障体系,基本覆盖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破产关闭撤销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农村居民等各个群体。截至2011年4月底,我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共保障离退休人员24.6万人,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22.9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1.64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66万人,参保率95%以上,其中符合享受待遇的60岁以上参保农村居民13.5万人,占参保人数的20%。
    二是深入开展社会救助,保障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目前,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3.6万人,其中老年人3.6万人,占总保障人数的11%,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06年至2010年,市委、市政府连续5年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提高集中供养率作为为民办实事进行目标考核。全市累计投资约2.5亿元,新建乡镇敬老院133所,改造扩建18所,建筑面积约26.13万平方米,床位约1.3万张。其中,农村敬老院老人达到10776人,集中供养率达到45.2%。
    三是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方便老年人就医。截至2010年底,全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5个,服务覆盖城市居民98%,形成了15分钟医疗服务圈、“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提供了方便、价廉、质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各社区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免费为9.06万60岁以上老人进行健康体检,为14万城市区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
    四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目前,全市发展社会办的养老机构40多家,设有床位数5000张,现入住4500余人。一批功能齐全、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正在规划建设,近3年立项建设养老机构50余个,建设面积约1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亿元。全市75个“星光计划”老年之家、653个老年活动中心(站)、社区托老所,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为解决居家养老问题,2010年,我市成立了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通了12349老年人紧急救助服务热线,目前已有5000多名老人享受到紧急救助服务。
    三、老年体育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全市共有老年体育活动中心65个、门球场400多个、地掷球场9个、棋牌活动室975个,城乡社区安装室外健身器材1270多套,老年活动项目涉及门球、乒乓球、柔力球、气功等11个项目。群众性老年体育组织遍及城乡,成立了各级老年体育协会2020个。
    四、老年人优待工作进一步加强。从2006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先后4次下发文件对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优待工作进行部署,将老年人优待项目扩大到23项,内容涉及养老优待、医疗保健优待、生活服务优待、文体休闲优待等4个方面,60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半价、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了百岁老人健康档案、为百岁老人祝寿制度、敬老补助发放制度等,这些敬老助老措施,有力推动了全社会敬老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全社会敬老助老氛围逐渐浓厚。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主题教育活动和为老服务“金晖行动”;开通12338维权热线,为老年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文明家庭”、“敬老好儿女”评选等活动,树立敬老助老模范典型;建立全省第一家公益婚恋服务中心,帮助老年妇女解决再婚问题;各级司法部门在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建立三级老年法律援助网络,开通12348服务热线,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全市大部分农村家庭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强化了家庭养老功能。
    虽然近几年我市的老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依法做好老龄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命质量,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