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代表视察检察院2010年以来办理不捕不诉案件情况

2011-08-15

    8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瀍河检察院2010年以来不捕不诉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东智、瀍河检察院院长牛宏伟参加了视察活动。
    2010年以来,瀍河检察院办理不捕案件7案11人,不诉案件2案2人。在办理不捕不诉案件中,检察院能按照宽严相济的国家刑事司法政策,专门制定了《关于处理存疑不捕案件的规定》和《关于办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和检委会的作用,层层把关,使办理的不捕不诉案件,做到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代表们听取汇报后,查阅了案件卷宗。一致认为:瀍河检察院工作认真细致,汇报内容翔实具体,办理的案件卷宗整齐,内容完整。对每起案件都具体分析,处理恰当,体现了“惩罚为辅、教育为主”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代表建议: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使检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谐。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东智强调:瀍河检察院在办理不捕不诉案件中重证据、重事实、重法律,采用多种形式,加大调解力度,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既张扬了法治,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所办理的不捕不诉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当事人涉检上访、无理申诉等案件,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建议,检察院对不捕不诉案件办理要搞好工作延伸。一是在办理不捕不诉案件前期的证据环节,要多与公安等司法部门沟通,确保证据充足充分。二是对做出不捕不诉决定后的案件,要对当事人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帮扶,避免重新犯罪。三是要确保不捕不诉案件办理的质量。要结合瀍河区实际情况,对未成年犯罪,邻里纠纷等案件多进行研讨,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规范化建设,准确把握不捕不诉案件办理的标准,强化内部监督,正确有效地使用不起诉权,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好社会和谐。
    瀍河检察院院长牛宏伟表示,诚恳接受人民代表对检察院提出的好的建议,在今后工作中一定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使我院各项工作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