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11-09-06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振义
2011年6月30日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会议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我们审议并票决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评议单位,这4个单位是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今年是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开展工作评议,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效。在评议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形式,为以后更好的开展工作评议打好基础。列为今年工作评议对象的相关单位,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开展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把工作评议作为检验工作成效、推动作风转变、促进效能提升的重要契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评议调查组开展工作,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会后,将成立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评议调查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本次会议,我们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会后,由法工委负责,根据常委会的意见建议,对《条例(修订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抓紧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本次会议,我们审议了《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草案)》。会议讨论认为,邙山陵墓群是全国最大的陵墓群遗址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历史和现代的原因、人为和自然的因素,遭到了比较严重的破坏,制定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规范建设行为、遏制人为破坏,十分必要。会议经认真审议,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二审。
    本次会议,我们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讨论认为,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建立和不断完善了覆盖全市的惩防体系,推进了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报告表示满意。会议指出,当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方面仍存在着协调配合不够有力、内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职能行使不够到位等问题。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要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促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创新发展。
    本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等事项。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各项议程进行完毕,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