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增加3460名环卫工人

2011-09-27

    目前我市各城区正在招募3460名环卫工人,充实市区道路环卫作业力量。这些环卫工人到位之后,已实行多年的城市区道路环卫一班制作业将改为“清扫”、“保洁”分班作业。
    市环卫监管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城市区环卫工人有4000多名,多年来一直采用小组包段、全日负责制的形式开展作业,各城市区按照道路等级进行划分,一般为3人至5人为一组,每组负责一段道路的全天候清扫和保洁工作。近年来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明显增大,每天工作时间多在12小时左右。
    对此,我市提出进行“清扫”、“保洁”分班作业改革,将全市的道路环卫作业分为两个大组,清扫组每天负责两次道路清扫,第一次在早上7:00前结束,第二次从12:30开始至14:30结束;保洁组负责7:00至12:30以及14:30至22:00这两个时段的道路保洁任务。
    “这样的制度,既缩短了劳动时间,降低了劳动强度,也明确了环卫工人的工作职责,提升了效率。”该负责人说,依照《全国城镇环卫职工统一劳动定额》标准,为最低限度保证分班作业,我市各区共需增加3460名环卫工人,其中涧西区960人、西工区970人、老城区400人、瀍河回族区200人、洛龙区500人、高新区200人、吉利区100人、经济开发区70人、龙门管委会60人。此外,各区也可以采取购置机械化环卫车等办法,来充抵相应人数的作业任务,达到规定的城市环卫标准。
    实行分班作业制后,我市道路清扫的标准达到“六净”:路面净、道牙净、人行道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墙(杆柱、箱体)根净;做到“七无”:无漏扫、无漏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道路保洁作业的标准是:废弃物从产生到消失的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每平方千米内废弃物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杨利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