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洛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2011-10-14

    10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郭俊峰带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莅临洛阳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警总队队建支队主要领导同志及有关人员陪同来洛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玉龙,市政府副市长沈庆怀,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李建生,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社成,市政府副秘书长杨绍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亚凡,交警支队政委申晓伟及有关人员陪同检查。
    在洛期间,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庆怀所作的《洛阳市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情况汇报》,组织召开了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同志,以及市人大代表、驾校和运输企业代表等参加的专题汇报座谈会,实地检查了老城区(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情况、市交警支队控制中心、交通事故民调中心、郭寨驾驶员考场、顺驰驾校,赴孟津县实地察看了孟津县交警三中队建设情况、汉陵中心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会(会孟)小(小浪底)路交通管理和宣传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洛阳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洛阳市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到位,城市道路建设规划具有超前性;“一法一条例”宣传形势灵活多样,效果良好,为贯彻实施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执法比较严格规范,处理了大量的道路交通案件,起到了警示作用;善于处理法律实施中出现的矛盾和冲突,坚持“三调”(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既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又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执法过程体现以人为本思想,牡丹亭建设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同时,也希望我市认真研究贯彻“一法一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杨玉龙副主任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及与会代表所提建议和意见,特别要针对我市城市交通初显部分时段、路段拥堵的情况,及早谋划落实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我市道路交通畅通。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