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应把握的原则

2011-10-25

◆ 刘伟平
    专项工作评议是新时期人大监督方式的一种创新,也是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通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可以有效拓宽人大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力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如何搞好此项工作,笔者认为应该把握以下几项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人大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应始终坚持的原则,更是做好专项工作评议的根本保证。因此,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时,要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包括被评议单位的确定、专项工作评议程序、评议结果的运用,都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听取党委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党委对评议工作的指导和认可,确保党对评议工作的领导。
    二、依法开展的原则。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有效形式。人大常委会也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被评议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权,使述职评议依法有效进行,真正发挥专项评议在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被评议单位要从国家法制和宪法法律的高度正确对待人大常委会的评议监督,充分认识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评议工作的目的意义,自觉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具体要求,积极主动配合搞好专项评议工作。
    三、认真负责抓落实的原则。整个评议活动要按照检查评议实施方案,抓好各阶段的工作落实。人大常委会应该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加强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评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参评的人大代表要认真负起责任,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大胆工作,敢于评价、敢于议论,写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议发言,为人大常委会开展集中评议提供真实、公正的第一手材料。具体承办单位要积极做好评议意见的汇总分类和评议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及时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被评议单位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密切配合、大力支持评议工作,加强对本部门自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确保评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求真务实的原则。评议工作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参加评议的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扬调查研究精神,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广泛听取与被评议部门有工作联系的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听真话、听实话,既要充分肯定被评议对象专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又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只有这样,检查评议才能真正做到客观公正,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才能为工作评议的开展和评议意见的整改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
    五、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的原则。一是正确处理评议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评议工作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二是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做到既监督,又支持,监督有力、支持有心。坚持在评议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三是正确处理评议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两不误、两促进。  
    六、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的原则。评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整改工作至关重要,能否抓好整改,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评议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因此,整个评议工作都要在求实求效上下功夫。一要增强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整改措施,必须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措施制订得具体、可行,力戒形式主义,不能走过场,不能“打白条”。二要抓好整改。整改的真正意义在于改进工作,要把整改与推动工作相结合,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工作长足发展。三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整改措施,要分解立项,落实责任制、落实工作要求。部门主要领导要加强督查,抓好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适时听取汇报并组织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