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水患为水利 兴水利以惠民

2011-10-25

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洛宁县作协主席曲焕平
    今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一号”文件,提出了今后五到十年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作为中原粮仓的洛阳市,如何正视当前水利发展滞后的严酷现实,把握政策机遇,落实中央和省委水利会议精神,兴水兴业,利国惠民,这是摆在我们面前重要的课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不明,忧患意识不强,群众热情不高
    总体来讲,从干部到群众对进行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的紧迫性认识不深,忧患意识不强。县、乡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上的主体责任发挥不够,投资更少,对农田水利建设只是引导鼓励,认为修不修水利无关“一票否决”,头上没有“紧箍咒”,不像修“村村通”那样容易出政绩,只是“就汤下面”,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口头喊得多,实际行动少,绝大部分乡镇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做的很少。另外,种田不能作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手段,养家糊口则是当今农民种田的主要目的,种粮和外出打工相比,经济效益极低,群众种粮积极性严重受挫,因而兴修水利热情不高。
    (二)河道治理不力,防洪功能衰减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沙石需求量不断增加,在各县主河道和大的涧河上,到处是淘沙船、取沙点。由于管理不到位,执法不严,河道沙石场的废弃料堆和取料坑随处可见,多年来未进行平方处理,严重影响河道排泄能力。如洛河部分地段沙石废料堆积如山,阻挡了河道行洪,一遇暴雨将对河堤、河道造成严重损毁。洛河和35条涧河还都存在群众私自栽树和种地现象。洛河自龙头山以下河床成游离漫滩状,部分河段没有堤防或堤防损坏,也没有任何控制性缓洪工程,防洪标准较低。
    (三)水利工程年久失修,废旧水库不能发挥效益
    我市大部分水利工程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前,属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由于当时田间工程基础设施标准低,大多数农田水利工程自建成至今没有更新改造过,相当数量的水库及农田灌溉工程因年久失修,灌渠淤塞、塌方、建筑物老化损坏,设施完好率低。再加上多年来地下水位下降,水源干枯,管理不善,造成有效灌溉面积锐减,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薄弱。
    (四)水利设施“建 ”“管”缺位,脱节严重,形成“两张皮”
    多年来,由于农田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不明确,设施产权不明晰,用水制度不完善,管护维修机制不健全,县乡在水利建设上重争投资建设,轻已建工程管理,重大轻小,特别是对田间工程设施的管理很不到位,有的工程设施甚至处于长期无人管理状态,导致设施提前老化,使用成本增加,利用率降低。另一方面,因水利设施长期不使用,投入不能产生效益,造成水利设施无人管理的局面,限制了各方面对水利的投入,形成恶性循环。如洛南灌区,县人大代表多次提议案建议,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视监督下,洛南灌区的清淤和渠道硬化工作终于扎实有效得开展起来,但由于今年修高速公路,造成洛南灌区又无法通水灌溉,群众意见较大;又如烟草局为发展烟草产业,增加群众效益,近年来在我县重点烟区实施了烟水配套工程,但至今能发挥作用的工程却寥寥无几。
    (五)机制不活,体制不顺,阻碍水利整体功能发挥
    一是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除水利部门外,还有发改委、以工代赈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国土资源局、烟草局等部门,由于多头参与,各自为战,造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难以形成合力,不利于统一规划和管理;二是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老化、缺乏,各乡镇受人员经费限制无力管理,而受益乡村又没有专门机构管理。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弱化,乡水利站归属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少,业务不能固定,经费无法落实。面对农村繁重的农田水利管理、维护、建设重任,乡水利站处境也很无奈;三是水管体制改革不彻底,灌区水费收缴困难,灌区管理单位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没有保障,导致水利工程得不到有效维护,病坏工程不断增多,形成恶性循环;四是水利行政执法力度不大,不能有力地打击和震慑破坏水利设施的犯罪行为。
    (六)投入不足,已成为发展水利建设的瓶颈
    一是各级财政投入不足,中央、省级的资金主要投向大江大河的防洪工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偏少,即使有资金,争取也较困难。县级财政保运转压力较大,只能应付上面的配套资金,或临时的修修补补,相对于全县庞大的水利建设网络,犹如杯水车薪,而大部分乡镇因财力有限,也拿不出钱投入水利。二是由于国家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战略,取消农业税,实施各种涉农补贴,因而群众筹劳、筹资兴修水利的积极性不高。加之民间资本进入水利建设的政策又跟不上,导致水利投入不足,加快发展水利建设举步维难。
    二、建议及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明确水利发展目标
    县、乡各级领导干部应充分认识到水利是农业的基础和命脉,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必须认识到各级政府是水利建设事业的主体,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抓紧制定加快我市水利建设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完善水利“十二五”规划。要强化责任,主动示范带动,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推动力,实现我市水利整体功能提升。要按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年度计划,巩固灌区,发展塬区,兼顾山区,力争到“十二五”末,使我市的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多渠道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
    要继续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国家大幅度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政策,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托规划,整合各部门资金,捆绑使用,做到全县农田水利工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逐年增加水利经费投入,提高补助标准和比例,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保重点,保热点,带动群众投工投劳;积极引导企业、个人、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调动农民群众筹资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重视水利工程监管工作
    要把水利设施管理作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工作,切实建立健全水利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经费;重视灌区的修复工作,特别是塘堰坝、机电井、渠道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大力推行节水灌溉、微灌、滴灌等技术,有条件的可重建提水站;在水源缺乏区,应着重发展机电井,扩大农田灌溉面积,力争使我市的水利监管水平有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