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情况

2011-10-25

    8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交会议听了市审计局局长马灿书所作的《洛阳市201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从报告情况来看,审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保障作用,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健康运行。
    预算组织、执行的审计情况
    1.部分支出预算未下达、落实到部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支出预算47.8亿元中,市财政预留待分配资金14.9亿元未下达、落实到部门,而是在预算执行中追加、调剂到县市区和具体部门、项目,占支出预算的31%。不利于预算的管理监督。
    2.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由于项目储备不够完善,年初市财政下达的支出预算有5.5亿元未及时细化、落实到项目或单位。包括“教育费附加资金”1.1亿元,“支农专款”0.9亿元,“产业优化发展及产业集聚区及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2亿元,“基本建设资金”1.5亿元。
    3.部分财政收入未解缴入库。年末过渡专户挂账“城市电附加”1000万元、“代扣代缴税金”690.2万元,合计1690.2万元没有及时解缴入库作财政收入。
    4.挤占专项资金。部分项目的专项资金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金额3.2亿元。
    一是长期以来将征收的“水资源费”、“排污费”经预算安排返还有关部门用于专项管理支出,但部分预算超出使用范围。如在“排污费”中列支市环保系统办公、人员经费874.8万元;在“水资源费”列支市水务局退休人员预增发补贴366.7万元,市水政监察大队购车、办公经费39.3万元。合计1280.8万元。
    二是超出使用范围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中列支洛龙区绿化所“租地费”131.5万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欠款”662.2万元,用于新区管理委员会和新区建设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合计3.1亿元。
    三是超出使用范围在市政府设立的“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偿还热电厂热费”200万元、高新区供热中心“烟厂管损补贴”69.9万元。合计269.9万元。
    5.专项资金长期闲置。由于部分预算项目发生变化无法继续实施,相关部门跟进、调整不到位,造成预算资金2645.9万元长期挂账、闲置。
    一是长期挂账基本建设资金1105.8万元,分别是2007年的“古墓博物馆”200万元、“飞机场改建”350万元;2008年的“小浪底灌区”200万元、“西气东输”30万元、“伊洛河防洪”50万元、“保密局网络”275.8万元。
    二是长期挂账2006年粮食专项资金1300.1万元,分别是市本级财政安排的“政策性粮食挂账贴息”1179.7万元、上级财政安排拨付的“消化粮食挂账贴息”108.5万元和“国储粮油补贴”11.9万元。
    三是省财政2008年下拨的“东明小区廉租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40万元。
    税收征收管理的审计情况
    2010年度,市地税部门组织入库各项收入83.7亿元,比上年增长24.6 %,增收16.5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18.8亿元,增长20.5%,增收3.2亿元。但审计也发现由于征管不严导致税款流失的现象。
    1. 违规少缴、缓缴税款,人为调节税收进度,当期少征一拖股份和龙门煤业两公司企业所得税1422万元。
    2.经抽查发现,新安、孟津两县20家企业占用耕地的批准时间是2002至2009年期间,而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时间却是2010年,税务部门没有按规定计算加收滞纳金3964万元。
    3.土地转让环节“先税后证”政策执行情况不容乐观。由于多种原因,造成“七个税种”税源底数模糊,基础信息不通畅、不共享,有关政策、制度无法真正落实。经抽查市级十四笔土地转让合同,仅营业税就流失877万元。
    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情况
    1.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审计。一是资金下拨缓慢,影响资金的正常发放;二是部分学校档案管理混乱,学生支助申情表等个人信息缺失,为审计查证带来难度,难以保证资金的到位和安全;三是孟津县一学校以双重学籍、修改专业等手段套取补助资金51.2万元。
    2.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效益的审计。一是洛龙、汝阳三个垃圾中转站至今未投入运营;二是垃圾处理设备利用率低,造成资源浪费;三是监管难以落实,垃圾处理设备出现不合格、损坏和丢失等现象。
    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的审计。一是市“阳光办”滞留培训资金38.9万元没有拨付使用;二是部分学校擅自缩短培训的规定课时,造成培训质量不高、效果欠佳;三是个别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在享受培训补贴的情况下,还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以高于当地同类培训机构平均收费标准200元招收学员。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1.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审计发现,我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如未制定债务收支计划、预算管理制度,没有完全对政府债务实行归口管理,风险预警、控制机制和政府性债务偿债(还贷)准备金制度不完善等,使债务资金的信誉、安全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2.政府债务具有较大的偿债风险。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93.1%,加上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债务率为97.3%,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偿债率为30.2%,高于20%的警戒线,具有较大的偿债风险。
    3.偿债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依赖于土地出让收入和借新还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36.6亿元中,明确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为79.4亿元,占58.1%。随着举债规模的快速增加和偿债高峰的到来,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风险水平将会随之提高。
    4.债务资金长期闲置。由于资金的承贷、调度和使用管理不到位及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造成7.1亿元债务资金闲置超过半年,占债务余额的4.7%。资金闲置期间利息支出0.4亿元。
    5.违规为融资平台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在国务院发出“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通知以后,我市仍以承诺函、宽慰函等形式提供担保,使融资平台公司获得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贷款38.1亿元。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审计调查情况
    1.融资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缺乏整体规划,资金使用率较低。由于城市建设规模及项目实施缺乏计划性,致使政府融资债务管理存在着资金使用的不确定性和使用率较低等问题。
    2.融资公司盈利状况较差,资产负债率高,还款能力不足。大多数融资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自身经营收益不足以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只能依赖财政资金或借新还旧,导致包袱越背越重,债务风险不断加大。主要原因一是绝大部分融资是为了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建设,本身没有直接经济效益;二是货币资金不足,五家公司注册资本金中的货币资金均没有达到30%的规定,甚至有的公司虚假注册,造成资金流动紧张;三是经营业绩不佳,五家公司合计投资10.4亿元收益仅为1059万元,占总投资的1%。
    3. 挪用政府融资项目资金。审计查出市建投公司将项目资金用于下属公司临时经营周转,至2010年末仍有3669.1万元未收回。此外,还存在违规办理大额承兑汇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