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1-11-03

——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由市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251件(其中,闭会期间交办5件)。其中:城建交通类79件,占31%;工业财贸类30件,占12%;教科文卫类 28件,占11%;农林水类22件,占9%;政法类4件,占2%;其它类88件,占35%。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46件建议,截止2011年6月底,均已按时限要求答复完毕;闭会期间交办的5件建议,目前也全部答复完毕。根据人大代表的意见反馈,其中满意和基本满意250件,满意率99.6%;不满意1件;见面率100%。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 117件,约占总数47%。如:王静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白马寺西侧建立大国医洛阳正骨博物馆纳入《国际文化旅游名城规划纲要》的建议”,经《纲要》课题组研究,已将其纳入《纲要》的内容。侯玉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大型现代化垃圾处理厂的建议”,把生活垃圾作为替代燃料,日处理1000吨生活垃圾的宜阳黄河同力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理生活垃圾项目,一期工程土建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年底可点火试运行。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共108件,约占总数43%。如:杨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菜价的建议”,截至2010年底,全市菜田面积达81.6万亩。今年,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用于蔬菜业发展,拟新发展菜田1.5万亩,改造5000亩。截至目前,已新发展菜田1.28万亩,改造4062亩。同时,为稳定冬春季节蔬菜价格,市政府已出台《洛阳市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洛政办〔2011〕134号),储备规模为5000吨。
    (三)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建议。共26 件,约占总数10%。如:昝宏仓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将侯丹铁路列入省及国家铁路建设计划的建议”,我市虽经多方积极争取,但省发改委认为该铁路运量需求不大,在编制《河南省铁路网规划(2010-2030)》时,未将其列入规划。
    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交办重点建议22件,分别是:
    (一)陈远钊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村改居步伐促进城中村改造的建议”(第3号)
市委、市政府已出台《关于推进乡镇改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洛发〔2011〕24号)。《意见》明确,符合“村改居”条件的245个村,2011年12月底前完成100个“城中村”改居任务,201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沈润民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牡丹广场周边交通拥堵和积水事宜的建议”(第5号)
市公安交警部门已通过高峰时段增加警力投入来改善该区域道路拥堵状况;市住建委已于8月15日开始实施牡丹广场积水点改造工程,计划11月底完工。
    (三)王建中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高新区内市政道路交通管理应纳入市财政、交警支队的建议”(第7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交巡大队已于2009年进驻高新区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但按照现行的市与城市区财政管理体制,高新区内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市政府全额返还给该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因此,高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高新区负责。
    (四)张天宝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对310国道市区段进行城市化改造的建议”(第11号)
    310国道改扩建工程已于2011年7月24日开工建设,杨王路至王城大道段2012年花会前竣工,王城大道至定鼎北路段2012年7月底前竣工。
    (五)侯玉奇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安居才能乐业的建议”(第15号)
    2011年,我市新增83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3.61万套保障性住房已于8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年底可竣工保障性住房1.63万套。
    (六)杨松耀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洛阳市汽车加气站建设步伐的建议”(第17号)
我市已对汽车加气站建设进行了近期和远期规划。近期(2011-2015)拟新建23座,远期(2016-2020)再新建20座,使城区加气站形成较完善的加气网络。目前,我市加气站投入运营5座,正在规划建设2座,完善各种手续1座。
    (七)曹相春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利用民营资本建设洛阳现代化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的建议”(第19号)
    我市已将农业服务业和农产品物流列入洛阳市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目前,总投资5亿元的通和农副产品物流园项目、总投资1.2亿元的福润肉类加工公司冷链物流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的东汉禽业公司冷库及物流配送建设项目等正在建设。
    (八)刘永康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洛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提高我市城市品位的建议”(第21号)
    我市已出台《洛阳市停车场管理规定》(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规定》实施以来,新建公共建筑均要求配建停车场,道路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共计1万余个,缓解了城市区停车难问题。
    (九)高振杰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区王城大道以西瀛洲路以东沿河一线中小学规划建设的建议”(第22号)
    我市在该建议提出的沿河一线区域规划了5所小学(2011年规划新增1所)、1所中学,可基本满足该区域群众子女入学需要。
    (十)杨松耀等12位代表“关于进一步做好车用乙醇汽油封闭推广工作的建议”(第113号)
    我市下发了《洛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进行持续不断地专项整治,成品油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2011年6月至9月,中石油和中石化销售乙醇汽油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27.5%和25.15%。
    (十一)李宗贤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洛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纳入市十二五规划的建议”(第114号)
    2011年6月30日,市政府已正式批复同意孟津县规划建设洛阳循环经济园区。目前,省发改委正在对《洛阳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实施方案》进行初审。
    (十二)张粉香等1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财政尽快拨付奶牛小区建设奖励款的建议”(第117号)
截止2011年4月8日,市财政对验收合格的奶牛养殖小区补贴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
    (十三)马仁礼等12位代表“关于加强对清真牛羊肉市场管理维护回族等少数民族的切实利益的建议”(第119号)
    我市已出台《洛阳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并成立了洛阳市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今年以来,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加大市民委、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协同执法的力度,齐抓共管,进一步净化了清真食品经营市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十四)张明献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理顺洛阳市中医药学校管理机制解决经费不足的建议”(第121号)
    市编办已拿出解决中医药学校管理体制问题的意见,待市编委会议研究后明确。
    (十五)宋来法等1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把洛河宜阳城区至洛阳段纳入洛阳市洛河两岸综合治理重点工程的建议》(第142号)
    我市已编制《伊洛河中下游防洪规划》,其中洛河段148公里已包括宜阳城区至洛阳段。同时,对洛河东、西段治理工程进一步打捆包装(西段自西南环高速向上游8公里,与宜阳县洛河治理项目实现无缝对接),上报了3亿元综合治理项目,现正在加紧申报。
    (十六)常龙西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把洛河高新区至宜阳段纳入洛阳市洛河两岸综合治理重点工程的建议”(第143号)
    同第142号建议办理情况。
    (十七)王明朗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制止私搭乱建行为的建议”(第172号)
    市国土资源部门一是以规范群众宅基地建设为重点,落实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相关证件等;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动态掌握辖区建筑物建造情况,对违法占地、违规建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十八)张欣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为农村中小学校补办土地使用证的建议”(第174号)
    市教育局已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土地性质、土地权属、现有面积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已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目前,正在征求各县(市、区)意见。
    (十九)侯玉奇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企业“用工荒”问题的建议”(第176号)
    一是举办各类招聘会223场,为1.59万家(次)用人单位、18.1万个职位提供了招聘服务;二是开展校园行、社区行、企业行活动,为2037家(次)用人单位、1.8万个职位提供了招聘服务;三是在全市公共服务机构安装“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市共享的网络信息平台;四是开发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1600个。
    (二十)李世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分类指导产业集聚区根据不同特点,提升部分产业集聚区地位,创优健康发展环境的建议”(第180号)
    针对李世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对嵩县产业集聚区重点扶持培育的建议,市科技部门一是指导嵩县开拓者钼业公司建设纳米钼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洛矿集团嵩县非金属矿产公司建设氟化工技术研发设计中心;二是推荐葡萄糖耐受因子、纳米超纯三氧化钼、柴胡规范化种植等4个项目申报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三是引导、推进嵩县产业集聚区与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洛阳师范学院等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开展产学研合作。
    (二十一)高建庄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村级敬老院建设的建议”(第182号)
    目前,全市乡镇(办)敬老院151所(其中村级敬老院6所,多在边远山区),已设置床位1.3万张,可满足55.5%的五保对象入院居住,实际集中供养对象1.06万名,而全市五保对象2.34万人,集中供养率为45%;设计床位为2.3万张,可满足92%以上的五保对象入住需求。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对农村乡镇敬老院的管理和建设,不断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满足在村散居的五保老人入院供养的需求。
    (二十二)樊国玺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贫困山区发展加快群众脱贫步伐的议案”(会后议案转建议,第03号)
    市扶贫办会同市工信局、农业局、民政局、畜牧局、旅游局等部门从加大救灾支持力度、帮助申报“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政策性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建设、畜牧业科技推广项目、伏牛山旅游开发、产业化扶贫项目等方面对栾川县贫困山区发展给予了支持。
    三、不满意件办理情况
    李玉红代表“关于对洛阳市啤酒厂位于解放路35号处置意见的建议”(第215号)
    解放路35号地块,是原洛阳啤酒厂建设用地。该宗地位于解放路以东、健康东路以北,北邻洛阳市第二十六中学,东临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占地约26.3亩。其中13.5亩,市规划部门在《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及后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考虑到啤酒厂已搬迁至洛阳新区,且市第二十六中学与啤酒厂仅一墙之隔,将其调整为教育用地,用于二十六中扩建使用;其余12.8亩调整为商住用地。目前,《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环节,并经市政府同意,以《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的议案》(洛政文〔2011〕168号)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待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批准实施。
    市政府将该建议向市规划局交办后,市规划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多次就该宗地规划调整的依据、原则及程序等向李玉红代表汇报,并与洛阳啤酒厂的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和解释。但由于规划已经确定将啤酒厂部分地块用途由工业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不能实现李玉红代表提出的将全部26.3亩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的建议,代表对该件建议的办理表示不满意。
    四、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市政府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人事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许新皎为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人大代表建议交市政府后,市政府于3月28日专门召开了全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交办会,将建议全部分解到10个县(市、区)和51个承办部门进行办理,并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洛政〔2011〕32号),明确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级负责,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把代表建议办好、办实。
    (二)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今年,我市把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21件重点建议和26件群众关注度高、涉及民生的建议,共计47件建议的主办、协办单位以及责任人、分管市领导、答复时限等在4月5日、26日的《洛阳日报》上予以公布,并于10月27日开始,陆续在《洛阳日报》上公布上述建议的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的监督。
    (三)多管齐下,务求实效。一是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市政府督查室重点督办的内容,并将其列入对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实效性考评范围等进行跟踪督办,加大督办力度;二是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督促相关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和抽查中所提的意见,进行再落实、再反馈;三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深入了解代表建议的真实意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抓落实、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尽最大的努力把代表关心的建议解决到位。因政策等原因实在难以解决的建议,通过细致地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通过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切实解决了不少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由于受财力的制约,影响了一些建议的落实进度。办理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问题,如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意见重视不够,具体承办人员掌握情况不够全面,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承办单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力度,对答复的建议进行回头看,在保证满意率的同时,注重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凡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有条件解决的建议,抓紧落实,尽快解决;凡应当解决而受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建议,也要让代表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效果;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受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建议,耐心地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以达到代表的真正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