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还是那条河

2011-11-25

——宜阳县人大常委会督促阳光水岸工程侧记
 ◆ 梁伟涛
 
    洛河,是河洛文化的发祥地。这条古老而年轻的河在滋养沿岸几十万百姓的同时,也时不时地撒一下欢。仅解放后,洛河就经历了1975年、1982年、1998年三次大洪水。至今洛河宜阳县城段的大堤上仍竖立着1982年洪水最高水位线的标志,抬头仰视,高度距不远处的洛河大桥桥面不足一米。这个标志让县水利部门始终为县城的安危捏着一把汗。
    如何更加有效地治理好洛河,使其更多地为民造福?这是宜阳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县人大常委会长期关注的问题之一。
 
    审时度势 适时推进
    宜阳县地处豫西丘陵山区,地形地貌特征为“三山六丘一分川,南山北邻中为滩,洛河东西全境穿”。洛河在我县流经64公里,为县境内最大河流,全县90%的水浇地都在洛河沿岸。对于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的问题,2000年,县政府和水利部门就进行过有益的尝试。但是由于财政资金困难、发展思路受限等原因,完成主城区洛河南岸1.8公里的大堤改造后,工程停了下来。
    2009年,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提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县城框架不断拉大,洛河城区段亟需改造,以保证城区居民安全,促进沿洛河产业带发展。县委对该建议高度重视,决定重启城区洛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以达到“强化堤防,改善环境,整理滩地,带动开发”的目的,并给这项工程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阳光水岸工程”。县人大常委会抓住机遇,将《关于推进阳光水岸工程建设的建议》定为2009年重点督办建议,并组织人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为促进工程建设提供科学建议。
    科学监督 全力支持
    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一次工作座谈中,水利部门一名干部提出:县里“通过治理,带动开发”的决策前景美好,但县财政困难、工程资金缺乏,怎么建工程?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针对资金短缺这一现实问题,积极发动各级人大代表齐心协力想办法。
    人大代表提出的第一个办法就是“规范沙石资源管理,提高沙石资源税费收入”。洛河宜阳段沙石资源丰富,但由于历史原因,河滩采砂权多数由所在行政村或村民组实际控制,造成权属不清、边界不明,使洛河砂石资源管理一度陷入混乱,不但沙石资源税费难以征收,而且容易因争夺砂石资源造成村镇间纠纷。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下,县政府首先对洛河砂石资源所有权进行了重新明确,对沙石企业进行了整合,实现了沙石资源开采挂牌招标,当年实现沙石资源税费收入1000万元,为工程建设筹集到了启动资金,使阳光水岸一期工程最终准时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
    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从根本上解决工程资金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还大力支持县政府通过金融平台融资。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县卓立开发有限公司向洛阳银行贷款的决议》,促成了5000万元的贷款,为工程建设解了燃眉之急,保证了工程进度。
 
    福民强县 效果初显
    2010年3月阳光水岸一期工程完工,2010年底阳光水岸(下转24页)(上接25页)二期工程完工,目前三期工程正在建设中。阳光水岸一、二期工程完成洛河县城段两岸5.5公里洛河堤防扩宽加固、三级橡胶坝、22个坝顶游园广场及配套工程建设,形成3300余亩观光水域、50多万平方米的绿色长廊,使得洛河城区段防洪能力由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并形成上下游两个大型人工湿地和中游景观水面,极大地改善了沿岸生态环境,有效地涵养了地下水。同时,该工程可带动两岸滩地集约开发利用,远期可拉动投资约70亿元,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良好局面,为县城建设和沿洛河产业带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今年10月份组织的人大代表视察中,一位人大代表感慨地说:“电视上天天讲、报纸上天天说‘要解放思想’,现在阳光水岸工程建设才让我实实在在明白了什么是解放思想。洛河还是这条洛河,以前搞综合治理我们总是怕没钱,不敢放开手脚大胆去为百姓办事。现在看到这些工程不仅防洪效果好,群众满意,而且带动了沿河产业发展,解放思想的威力就是大!”
    是啊,河还是这条河,思想解放了,发展的路子也就宽了。我们衷心希望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洛河宜阳段会越变越美,越变越靓,让这道亮丽的风景线造福于沿河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