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遏制择校热、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思考

2011-11-25

◆ 洛阳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涧西区教育局局长 沈润民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教育不公平问题的指责之声不绝于耳,要求教育均衡发展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特别是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所产生的严重“择校热”,已成为公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教育问题之一,是教育改革必须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一、“择校热”产生的原因
    ——社会文化等背景性原因。80年代以来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后,父母望子成龙、追求高学历的心态,传统教育中文化考试至上、分数至上的应试教育观念,注重学历的社会制度、激烈的高考竞争和就业压力等等,这些都是造成择校热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同时,这些因素构成了我国的基本教育国情,择校热的现状在很长时间内是难以改变的。
    ——教育供求关系。优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被视为是“择校热”难以改变的关键原因,但这一解释是不完全正确的。因与前些年相比,我们的优质教育资源增加了很多,而学龄人口却呈现下降趋势。现阶段,我国已经实现了全覆盖的免费义务教育,高等教育也已进入大众化阶段。因此,在教育供求关系已经比较宽松的情况下,应试教育和择校竞争却仍然日益激烈,另有直接的、具体的制度性原因。
    ——制度性原因。造成中小学教育出现严重择校竞争的根本原因是变相的重点学校制度、择校收费制度、改制学校制度、小升初录取制度和中考制度等等。其中变相的重点学校制度和择校收费制度是破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坏教育公平、扰乱正常教育秩序的最主要原因,而这些因素则是完全可以通过政策调整、制度改革予以改变的。
    实际上,各级政府对教育均衡发展也想了不少办法,投入了不少资金,但教育依旧很难公平,教育供给与需求依旧严重失衡,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可以说,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从最初的大学择校、高中择校、初中择校已演变为幼儿园 “择校”。只要有一点可能性,望子成龙的父母哪怕举债,也要把孩子送到所谓的“好学校”读书,而最难解决的问题是,父母眼中所谓的“好学校”总是少得可怜。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引发了从名幼儿园到著名大学的择校竞争,明争暗争十几年、几十年,全国城乡应试教育大行其道。
    由此而知,教育不公平的实质是家庭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社会提供的优质教育资源之间存在着巨大矛盾,这也是“择校热”产生的关键与症结所在。
    二、治理“择校热”的几点建议
    当前,治理“择校热”的关键是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实现学区内、城区内公办学校发展的相对均衡。
    ——坚决取消变相的重点学校制度。一是取消对“重点”高中和初中在招生、教师编制、奖励、评价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深入清理、整顿义务教育阶段的“名校办民校”、改制学校、共建校,建立正常的办学秩序,使教育资源的配置达到相对公平。同时,学校在招生时,还要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免费、免试和学生就近入学政策,坚决抵制择校现象。二是建立教师流动机制。实行学区内、城区内的教师流动制度,使骨干教师资源学区共享。政府可以拿出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向偏远薄弱学校倾斜,在职称评定方面也对这些学校予以优先考虑,以健全良好的机制促进教师流动和师资水平的提高。通过教师的合理流动,对本区已经形成垄断地位的名校优秀教师资源进行相对合理公平的拆分。
    ——改革“小升初”和中考制度。九年义务教育本来应当是连贯的、非竞争性、没有升学台阶的。由于初中阶段学校的差距较大,且不允许公开考试,从而形成初中学校主要以“奥数”、英语、各类竞赛成绩和证书为依据录取,使小学生陷入补习、竞赛、考证的苦海。改变这一不正常状况,需要标本兼治。一是要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当前,严重戕害小学生的“奥数”等学科竞赛屡禁不止,主要是少数重点学校与培训市场里应外合,从中牟取暴利,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学校的这种不正当牟利行为予以坚决禁止。同时,禁止初中用“考证”的方法招生,可主要参考学生在小学阶段的成绩和个人综合表现来招生,从而维护义务教育的正常秩序。二是要改革创新,合理实施高中招生。要继续实行并扩大将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下放至初中的有效措施,使得学生在各个初中上学都有机会进入重点高中,从而有效地减缓“小升初”的择校竞争;要实现高中自主招生(分配名额以外部分),教育行政机构只负责监督与控制,山东省潍坊市探索实施此项改革已取得良好成效。
    ——建立政府依法治教的问责制。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是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的关键。一要明确政府责任。义务教育首先是政府的义务,各级政府应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强化其公共服务职能,恢复义务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而能否限期治理、消除择校热,也是对地方政府依法治教能力的考验。二是确立治理目标,限期解决问题。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通过取消重点学校制度,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恢复义务教育的正常秩序,使择校竞争明显改善,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三是建立行政问责制。根据年度确定的治理目标,考查教育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实效,并将其作为教育政绩的重要评价。对逾期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更要依法追究责任。
    ——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准,通过实行倾斜政策,加快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积极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统一的办学标准,促进城乡教育同步协调发展。同时,要进一步扩大教育公共服务,加强对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帮助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添置和改善教学设施设备,提高农民工学校的教育质量。
    总之,要真正遏制择校热,解决教育均衡发展问题,除强化政府责任、学校责任外,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学,实现公立与民办并存,扬长避短,在竞争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不久的将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优秀学校诞生,教育供需终将趋于新的动态平衡,真正实现人民教育人民办,人民教育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