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台多项整治措施剑指城市管理软肋

2011-12-09

    在11月8日召开的全市创建工作第23次新闻发布会暨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会上,我市通报了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列出12项重点整治措施,为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开出了一剂猛药。

    关键词 属地管理
    《意见》是在我市城市管理面临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需要进一步持续的背景下出台的。其最大特点是突出属地管理、以地块区域为主,即把原来由市直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责权下放到各城市区,市直职能部门由原来的责任主体变成配合单位;各城市区由原来的间接主体变成直接主体,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真正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系。
    关键词 “最干净城市”
    《意见》列出了12项重点整治措施,并明确了目标,其中,市容卫生环境被提到了极为重要的位置。
    《意见》要求持续整治“七乱”,标准是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主要指主次道路两侧、重要场所周边、背街小巷、居住区和各类建(构)筑物墙体立面,包括房顶、阳台、公共信息栏、公共基础设施等,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吊乱挂等影响市容形象的现象。此外,要加大环卫设施建设投入。环卫清扫做到“六净”、“七无”,目标是“最干净城市”。“六净”,即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墙(杆柱、箱体)根净;“七无",指无漏扫、无漏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
    关键词 立面环境
    对于城市立面环境整治,《意见》制定了详细的措施。
    采取联合执法,强化建设工地和特种行业运输管理,杜绝沿路抛洒。规范户外广告店牌,消除视觉污染,时间节点和任务是:明年牡丹文化节前,市区各类墙体、楼顶广告和路名牌、果皮箱广告全部拆除完毕。单位名称牌匾、建筑物名称牌匾和店牌设置要符合《洛阳市城市容貌标准》;到明年年底,主要道路牌匾达到统一规范的设置标准。强化城市规划的刚性作用,遏制私搭乱建,时间节点是:到明年牡丹文化节前,对现有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完毕,对于拆除工作不力的,在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的同时要给予经济处罚。
    关键词 便民利民
    《意见》在保障民生方面提出要求。
    提高供水、排水、供气、供暖等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养水平和公共安全防范能力。要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规范城市摊贩管理。按照“便民不扰民”原则落实“六定”管理,即定路段、定点位、定经营时间、定经营范围、定管理监督人、定卫生保洁措施。
    持续实施小区环境提升工程。按照无清扫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的“双无”标准建设宜居社区。目标是到明年年底,城区消除无主小区。
    优化城市道路微循环方案,探索大循环和小循环相结合的运行模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善交通环境。加快停车场建设,解决停车难问题。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是:明年牡丹文化节前,清理周王城广场、润峰商厦、金福运购中心、大张量贩上海市场店、白金都会、丹尼斯纱南店、八角楼金街等被挪用的配建停车场;有偿错时开放97处单位(社区)停车场;利用闲置空地和绿地设置9个临时停车场。
    按照《洛阳市街头亭棚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治理街头亭棚摊车。时间节点和任务是:明年牡丹文化节前,各城市区要将未经批准和经过批准但过期的各类亭棚全部拆除完毕。
 
 
 (记者孟山通讯员康留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