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晓山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1-12-15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的提请,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4日表决通过,任命:
    闫晓山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建莉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闫伟峡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免去:
    闫晓山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韩国防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乔文献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闫伟峡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