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振义主任带队视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2011-12-23

    12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市人民检察院视察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种松志汇报了2011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
    听取汇报后,视察组对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民行案件法律监督、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等意见和建议。
    常振义主任认为,2011年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行“文化建院、理性司法、科学发展”的洛阳检察工作模式,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表现在能够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够执法为民、保障民生;二是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狠抓自身建设,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检察队伍整齐划一、公正廉洁、团结和谐,检察官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形象好;三是坚持立检为公、忠诚履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亮点突出,精彩纷呈;四是坚持文化建院、文化育检,检察文化建设取得了骄人成绩。
    对进一步做好今后检察工作,常振义主任希望市人民检察院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重在持续,重在提升,再创辉煌,再创佳绩。
    视察组一行还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文化活动中心,观看了《创新铺就和谐路——涉检工作纪实》和《文化建院奏华章》录像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龙、王树仁、黄元元等参加视察。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市人民检察院  王昊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