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2012-01-17

(2012年1月15日在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跃民
  一、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和中原经济区建设起步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全市上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抢抓中原经济区建设重大机遇,围绕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全力打好项目建设、经济转型、机制转换、城市提升、民生改善、环境创优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六加一”攻坚战,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发展良好态势,圆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初步测算,2011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2723亿元,增长12.8%,分别高于全国、全省3.6个和1.1个百分点,较计划目标高0.8个百分点。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8.3亿元,增长25.5%,较计划目标高12.5个百分点。全年粮食再获丰收,总产46亿斤。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250亿元,增长20%,较计划目标高5个百分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55亿元,增长27%,较计划目标高6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4亿元,增长18%,较计划目标高1个百分点。外贸出口14.5亿美元,增长38.1%,较计划目标高18.1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412.8亿元,贷款余额1364.7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317.9亿元和254.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9756元和6532元,分别增长12%和15%,较计划目标分别高3个和6个百分点。物价趋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5.6%,与全省持平。
  ●加强运行综合协调,保持经济平稳增长。
  ●多措并举,扎实打好项目建设攻坚战。
  ●农业结构更趋优化,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转型。
  ●服务业稳步发展,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
  ●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
  ●发挥节能减排倒逼机制作用,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省定、市定实事扎实推进,民生改善工作显著加强。
  回顾去年的工作,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22项主要经济指标,除三产增加值增速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项指标外,其余20项均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受国际债务危机阴云笼罩和国内通胀压力增大等多种因素影响,经济发展中一些问题凸显出来。一是服务业发展缓慢,低于同期经济增速。二是市场物价高位运行。我市物价总水平与全省、全国价格走势相同,保持高位调整态势,对居民生活质量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影响较大。三是部分行业效益下滑严重。硅光伏、电解铝、电力、石化等部分行业效益大幅下降,发展面临极大压力。
  二、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紧紧抓住并切实用好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增强忧患、化危为机,积极作为、持续求进,提振信心、求实求效,以“当好一个示范、打造两大品牌”为战略定位,以持续和提升“六加一”攻坚战为重中之重,确保我市经济、社会、生态建设主要指标和协调发展程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幸福指数的提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左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左右,外贸出口增长25%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5%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10%左右,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下。
  实现上述目标,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经济运行调控调节,着力巩固平稳发展良好势头。
  (二)努力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三)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增收。
  (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打造老工业基地振兴转型品牌。
  (五)打造河洛文化传承弘扬品牌,提升服务业水平。
  (六)以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引领,发挥副中心城市作用。
  (七)强力推进生态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八)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九)巩固民生改善攻坚战成果,持续提升群众生活水平。
  计划报告名词解释
  洛阳动力谷:在洛阳老工业基地内燃动力产业的基础上,向动力技术更深、更广领域的延伸与拓展,建立以节能环保型内燃动力和锂动力电池等新型能源动力为核心,以农业机械、工程机械、轻重卡及电动汽车、内燃发电设备等为基础的动力机械产业集群。
  龙头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在5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十二五”期间,我市拟培育龙头企业50家,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30家、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200亿元的企业12家、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300亿元的企业3家、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500亿元的企业4家、主营业务收入1000亿元以上的企业1家。
  “小巨人”企业:是指主营业务超5亿元、拥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的企业。